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1月15日宣布:今年1至10月份,全省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达到248.4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0.6亿元,增长19.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7.2%,养老保险费增量、增幅创同期历史新高,基金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广泛宣传,引导各类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的缴费义务,广大群众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征缴率持续提高。
在积极开拓企业养老保险新费源的同时,全省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还着力解决征缴难这一老问题。一是切实加大审计稽核力度,1至10月份,全省共实地稽核企业9082户,实地稽核人数112.5万人,查出少、漏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6亿元,少缴养老保险费3741.4万元,补缴到账3740万元;二是全面清理企业历年欠费,对欠缴养老保险费企业实行动态跟踪制度,今年共清理企业历年欠费13.9亿元;三是严格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审批手续,对欠费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四是按照政策规定,认真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供优质服务,从8月份政策实施以来,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全省共为近万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1至10月份,全省共为137.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金207.7亿元,冬季取暖补贴19.1亿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1676元,位列全国第九,居中部六省之首,确保发放率始终保持100%。 (李晓并)
【出处:新华网】
“248.49亿元 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再创新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371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