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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中国公共养老金

 字体时间:2015-01-1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一、基本养老保险 国家发改委:努力在年底前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全覆盖 国家发改委近日在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份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努力在2012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目前我

一、 基本养老保险

国家发改委:努力在年底前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全覆盖

国家发改委近日在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份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努力在2012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拥有三种不同的制度,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近年来有关部门先后推出的两大养老保险制度。据人社部内部人士介绍,2009年,人社部、财政部等方面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2011年,又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过去短短近3年时间,全国城乡参保总人数就超过3.8亿,其中有1亿多老年人按月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亿万城乡居民的养老有了制度性的保障。

前述人社部人士说,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年底前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国家发改委本次在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表示要努力在2012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足以说明中央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心和信心,未来我国数亿城乡居民都将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这在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18省份月人均养老金排行 西藏2700元居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月人均养老金的水平达到了1531元。据统计,全国所有省份都调整了201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其中18个省份公布了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数据显示,西藏以2700元居首,北京2510元列第二,而吉林仅1370元位居末位。

部分省份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排行

2011年企业人均养老金1511元

近日,全国老龄办发布了《2011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引用的201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499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7%。截止2011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4亿, 27个省(自治区)“城居保”和“新农保”覆盖面超过60%,参保人数共计3.32亿人。公报指出,截止2011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84亿,增长10.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达4140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262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了2650万人。

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6895亿元,同比增长25.9%。其中征缴收入为13956亿元,同比增长25.6%。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72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2765亿元,同比增长20.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497亿元。

截止2011年末,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11元。截至2011年末,辽宁、吉林、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省区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2703亿元。

截止2011年末,全国有4.49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577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3570亿元。

公报指出,关于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城居保”)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两者试点同步推进。截止2011年末,27个省(自治区)覆盖面超过60%。参保人数共计3.32亿人。国家试点地区“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累计收入1110.06亿元,累计支出598.26亿元,累计结余1231.20亿元。

福建上半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大幅增长

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1-6月,全省(不含厦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88.26亿元,同比增长25.1%,完成年度计划的53.8%。

今年初以来,福建省财政部门会同地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强化基金征缴工作,稳定参保缴费群体。省级财政筹集就业专项资金2.29亿元,同比增长9.6%;会同相关部门,调动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稳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群体。

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如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补缴政策,加快把游离于养老保险体系之外的人群纳入养老保障范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水平240元,确保调整企业基本养老金政策落实到位。

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养老金“直发”

据了解,江西省在省内外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有11.7万人,按照该省实际月人均养老金1310元来计算,每月要扣除1%异地支取手续费153万余元,养老金“直发”后,一年可为异地离退休人员节约手续费1839万余元。目前,江西省已实现省本级20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直发”,11个设区市养老金“直发”准备工作也已基本就绪,预计8月份可实现全省养老金“直发”,惠及180.9万离退休人员。

江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统一

7月19日召开的江苏省人社厅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苏省将整合现行的新农保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相关政策已在拟定中,今年将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

山东去年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创历史新高

近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去年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2.2亿元,比前年增长30.2%;支出629.1亿元,比前年增长19.7%,收支规模均创历史新高。

经财政部、人社部审定的2011年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结果显示,基金当年收入中,参保缴费858.8亿元,比2010年增长27.1%;利息收入28.9亿元,比2010年增长54.5%;财政补贴收入18.7亿元,比2010年增长1.8%。基金当年支出中,基本养老金支出602.7亿元,比2010年增长19.4%;转移支出5.9亿元,比2010年增长464.8%。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03.1亿元,比2010年增长59.2%。

河南省提前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

7月3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宣布,该省已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国务院确定的时间表提前了两个月。一组有力的数据是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60万名老人领到了政府发放的养老金,参保人数达4680万人,两个数字均居全国第一。

云南前5月养老保险试点惠及1400余万城乡居民

截至今年5月,云南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1412.9万人,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达282.2万人。今年实现两项制度全覆盖后,将惠及全省2500万城乡居民,其中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年人将达到500万人左右。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年12月,云南省在16个州市的16个县(市、区)启动了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0年试点县(市、区)扩大到37个,去年扩大到99个。此外,我省同步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制度模式和主要政策均与新农保一致。经过近3年的努力,两项制度试点工作政策效应日益显现,受到广大城乡居民普遍欢迎。今年,云南省将实现两项制度全覆盖,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初步形成。

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自2009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先后分三批在61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国家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内蒙古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参保人数近400万,其中近百万老年人按月领取了基础养老金。近日,国务院又批复内蒙古第四批40个旗县纳入试点。至此,101个旗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标志着内蒙古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数千万城乡居民向着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二、做实个人账户

尹成基:累计做实的个人账户资金达到2700多亿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月25日召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继2001年在辽宁进行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试点以来,目前已经有13个省开展了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试点。到去年年末,累计做实的个人账户资金达到2700多亿元。对于一些地区出现的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这些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补助,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辽宁:试点期间全省累计做实个人账户金额达88.8亿元

2001年,国务院决定在辽宁进行为期3年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工作。到2003年底,备受瞩目的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一个独立于企业和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辽宁初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5%调整为8%,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并全部做实,企业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试点期间全省累计做实个人账户金额达88.8亿元。

河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做实个人账户

河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做实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从一开始就做成实账,将各个来源的缴费全部记入账户,并按规定足额计息,决不出现漏记、错记、迟记。严防个人账户基金透支、资金挪用等违法行为发生,让参保居民放心。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等严格监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杜绝虚报冒领和重复领取。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职业年金

深圳破冰养老金双轨制 公务员也缴养老保险

通过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公布的《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显示,今年深圳将力推22个改革项目,其中包括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

据了解,2008年,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深圳市。而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随着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而深化——从易到难,分别从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到委任制公务员逐步推进。

据了解,深圳市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深圳全市逾1800名聘任制公务员全部参加,聘任制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18%,其中单位缴10%,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按2008年出台的方案,缴交比例暂定为8%。

与此同时,深圳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进人员的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在今年4月已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员,取消退休制度,基本养老和社会养老直接接轨。其中,个人按工资的8%缴交养老保险,政府按13%的比例缴交。政府为个人储备职业年金,标准为月工资总额的8%,若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超过部分按9%缴交。

深圳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深圳市近日提出,今年将力推22个改革项目,其中包括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

深圳的公务员制度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始,深圳铺开聘任制公务员试点;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深圳;2010年,深圳率先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而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随着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而深化,从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到委任制公务员逐步推进。

据了解,深圳市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全市近3000名聘任制公务员全部参加。聘任制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18%,其中单位缴10%,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缴交比例暂定为8%,月工资总额超过城镇在岗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缴交比例为9%。

针对深圳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可能遇到的问题,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说:“改革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气。”

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策研究专家提出了几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比如,如果公务员要交养老保险,那之前没交的部分如何补?费用谁来承担?如果公务员自己补缴该费用,改革必定要面对来自公务员本身的强大阻力,但如果由财政补缴,那将是一笔巨大的数目。

对此,王敏表示,用财政补足深圳4万余名公务员欠缴社保并不现实,因金额巨大,必将带来财政负担。“现在深圳的设想是采用记账方式,为每位公务员建立社保个人账户”,从“数字”形式上将每位公务员的社保账户补齐,但不需要真正出钱。这样,公务员养老保险将会在一个“封闭”环境中运行,由于每年退休人数不多,完全可以保证自身进行循环,“在所有公务员的个人账户全部"做实"之前,绝不会和企业缴纳的社保放在一起,不会占企业员工便宜。”

徐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改革

近日,从徐州市人保局了解到,徐州市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将实行“大征缴、大支付、大保障”改革,具体政策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大征缴,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总额构成,参保单位按单位缴费基数的27%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缴拨,实行全额结算、全收全付的方式结算。

大支付,即纳入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政策执行。离退休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制度。

大保障,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大征缴、大支付之后,养老保险基金通过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根本解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老有所养”的问题。

徐州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范围内,率先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养老保险信息实时查询服务系统。

该系统的查询方式包括触摸屏一体机查询、电话语音查询以及网上信息查询。服务对象包括参保单位、参保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查询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缴费信息、支付信息及欠费信息等。网上信息查询内容还包括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业务流程、服务指南、网上办公、经办机构设置等。

南通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调整

获悉,上月南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从7月起,市区将按《通知》要求,执行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根据这个新办法规定: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为市直、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部、省属驻通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对象为上述参保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具体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新招录人员。

与原政策相比,《通知》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调整:一是参保范围新增加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新招录人员;二是单位缴费基数调整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为工资收入;三是单位缴费比例由浮动比例改为28%的固定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仍为5%;四是结算方式调整为按月结算、全额缴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新招录人员,是指2012年7月1日以后进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除外)。原在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且按规定不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工作人员,流动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仍不在参保范围之内,不需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

《通知》规定,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金项目为基本退休费和退休人员补贴。不在支付范围内的项目(如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车贴、房贴等)仍由原单位负责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所在单位应及时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其中,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缴费积累额可以继承。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缴费积累额经抵扣所发养老金后,余额部分可以继承。

【出处:中国养老金网】

“2012年7月中国公共养老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1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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