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6日,记者从安岳县总工会获悉,经过工会不懈努力,成功帮助农民工刘安学追回20万元赔偿,拿到钱时,刘安学激动不已:“在我走投无路时,工会伸出援助之手,帮我拿到了赔偿金,工会就是我们农民工的娘家人啊。”
刘安学是安岳县云峰乡人,2013年7月5日在广东省揭阳市一建筑公司务工。同年7月7日,刘安学正在工地务工时,因高架跳板断裂,不慎跌落下来,将胸部、头部摔伤致胸椎骨折,当场昏迷,被同事送往医院。刘安学多次向建筑公司负责人要求赔偿,得到的答复是你才做几天工,没得赔偿。
面对高昂的医药及后期护理费用,刘安学十分苦恼,几度绝望,对生活失去了信心,2013年11月,其弟刘安勇去到刘安学的用工单位要求赔偿,用工单位负责人仍以刘安学才做3天工为由,出于人道主义,该公司可赔偿2万元,多一分钱都不给。刘安学认为自己伤重,赔偿太少,又先后多次找建筑公司协商都被拒绝。
今年2月,刘安勇打电话到安岳县总工会,说明刘安学的情况,请求工会法律援助。接到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向安岳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秦毓龙汇报。秦毓龙表示,出现这种情况,是当事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根据本案应指导受伤者按法律程序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的介入,既可以依法支持受伤者的合法权益,又可以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这样工伤索赔也要顺利一点。现实中有不少用人单位没有为务工者买工伤保险,接有关规定,应由当地人社局监督、追究。
安岳县总工会维权人员根据秦毓龙的意见,通过电话指导刘安勇依法索赔的途径和方法,强调第一步要申请工伤认定。不久后,刘安勇向县总工会来电话,说用人单位的意见不作工伤认定,要求协商赔偿,但出的赔偿金太少,问怎么办?安岳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告诉刘安勇,根据伤者提供的伤情,建议提出26万元。经多次商谈,用人单位仍坚持只赔偿10万元以下,一分也不能多。
协商僵持不下,秦毓龙主动与用人单位负责人通电话,经过讲法律、讲事实、讲责任。经反复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由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给因工受伤的刘安学各项赔偿金共计人民币20万元。
(本报记者 向晓文)
“才做几天工,摔伤没得赔偿?”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7202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