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保出新规
如缴费年限不足,一次性补缴可享退休医保待遇;对应征缴的医保基金,要应收尽收;严格控制医保付费总额
本报讯(记者曾颖)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还没达到标准的个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是参照在职人员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最低年限后,就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缴费年限制度,即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且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条件的退休人员,个人将不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仍可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则需要以各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一次性补缴或参照在职人员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最低年限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针对我省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医保费用增长过快,导致一些地方医保基金金额日益“吃紧”的现象,《通知》要求,对应该征缴的医保基金,要应收尽收。据记者了解,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一律将津补贴全额纳入缴费基数;对于以前年度欠缴的医疗保险费用,要限时予以清缴。对于特别困难的单位或财力十分困难的地区,一次性补缴有困难的,可签订协议承诺分年到位,要杜绝新的拖欠行为;根据全省关于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规定,市州、县市区必须按照确定的补助政策标准,继续对原纳入补助范围的市、县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退养人员按2%费率补足10年(含已补助年份)。
此外,《通知》还决定,从2014年起,全省力争2年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管理,推行按人头、按病种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努力把统筹地区基金支出年增幅控制在10%以下,以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所谓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的是医保机构根据历史数据和基金收入状况,确定基金支出总额,同时将指标分解到医保定点医院,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下,科学制定一批按病种付费的费用标准,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及风险分担机制,形成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医保支付制度。
省人社厅同时强调,各统筹地区不得擅自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规定,超范围审核和支付医疗费用,将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控制在75%左右,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同时,建立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
◎相关链接:
省人社厅今年将重点打击挂床住院、过度医疗等医保违规行为。市民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况,可以拨打12333向人社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医保部门将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元的奖励。
发现以下行为可举报:
●以药换药,以药换物,以物代药;
●在为参保人员进行医疗和配药服务时搭车配药,或者强制推销、搭销自费药品;
●多记多收医药费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故意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医疗保险IC卡划卡服务;
●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擅自留卡从事医疗保险业务;
●将本人医疗保险IC卡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冒名住院;
●参保人员利用医疗保险有关医疗照顾政策,超量配药,转手倒卖,非法牟利;
●虚构使用事实,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际未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和侵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
“湖南省医保出新规 一次性补缴可享退休医保待遇”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4934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