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已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实现了青海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资料图) 孙睿 摄
中新网西宁5月9日电 (孙睿)记者9日从青海省医保局获悉,青海省已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实现了青海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人口仅583.42万人的青海省是中国扶贫开发任务重、难度大的省份之一,大多数贫困人口居住在该省东部浅脑干旱山区和青南高寒牧区,生态脆弱,气候恶劣,灾害频发,交通不畅,是中国生存环境最严酷的地区之一。
青海省医保局局长吕刚介绍,自去年年底青海省医保局组建以来,针对全省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较大实际,该局出台了《青海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实施了一系列惠及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措施。
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后剩余费用超出总费用10%的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进行全额兜底救助。农村低收入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由5000元降低至1500元,救助比例由50%提高至70%。
同时,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报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
“2018年,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共为21.44万人次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3.62亿元,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付比例达到90%以上,有力助推了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吕刚说。
吕刚表示,今年,青海省医保局将全面开展贫困人口脱贫兜底医疗救助,将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付比例稳定在90%。并进一步加大城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修订完善《青海省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提高统筹层次,使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切实解决群众就医跑腿垫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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