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成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2006年吉林省农行进行裁员,不再与李国成等人签订合同,“通过大会宣传、个别座谈的方式以12万元的价格买断了我的工作,按照劳动法,依照我的工龄他们这么做是违法的。”最让李国成不满的是,吉林省农行于2007年10月向总行申请了5000多万医疗、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的额度,“如今并无一个失业人员享受到应得保障,跟那笔6047万的保费一样,人间蒸发了!”
从2004年至今,袁延和、李国成等58名吉林省农行离退休职工代表曾试图通过各种方式讨要说法。他们拉过横幅,找过社保局,甚至写信给银监会主席,投诉至国家信访办,均被告知“投诉已转至吉林省社保局”,而社保局方面迟迟不肯给出明晰的、有说服力的解释。
缴费缘由自相矛盾
李国成对记者表示:“最初他们(省农行和省社保)以6047万是滞纳金不是保费的理由搪塞我们。”
时代周报记者辗转得到的一份《吉林分行关于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指示》(农银吉办发【2007】978号)文件显示:“在经总行同意后,我行补足了基本养老保险因基数不实欠费6047万元……对滞纳金在多次协调后予以减免。”
由此可见,吉林省农行对于减免滞纳金一事是知情的,不仅于此,该文件还显示由于部分上访人员“多次多方上访……劳动仲裁我行多数败诉,这对股改前的农业银行在社会上的负面影响较大”,因此向总行申请失业保险金等各项欠费5468万元,并在括号里特别标注“不包括已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欠费6047万元”。
李国成等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当时的省农行负责社保的经办人叫做刘世民,“他多次公开表示‘我就不按照社保的要求办事’。”刘世民在这件事后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还被社保局评为“单位先进个人”。其中缘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带着一堆疑问,时代周报记者于4月1日来到了长春市吉林省农行,以省农行离退员工家属的身份向相关负责人提问。负责接待的是吉林省农行信访接待处的于某(已从农行退休被返聘)。他开口便否认了1.1亿的金额,声称“那笔钱是向总行申请的额度并非实际金额”,但承认“两笔钱均已到账”。他表示:“那5400多万不是你们的,是用来处理1998年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
而对时代周报记者提出的有关6047万的问题,于某也同意那笔钱并非滞纳金,并告诉记者:“由于吉林省农行是十几年来的亏损大户,直至2010年才开始盈利,符合减免滞纳金的规定予以减免。”
于某表示,2004年初省社保局下达文件称即日起误餐补助等费用被列入单位应缴纳的保费基数内,但奇怪的是“5月即派人用2004年新制订的标准稽核省农行2003年的保费”,于某表示“当初我行很有意见,于是扣住保费延期不缴”。
于的解释是:这6047万为2003、2004、2005三年的拖欠保费,跟2003年以前无关。“明显是社保局的社保基数不够巧立名目让我行缴费,我行也曾多次发文申诉单边缴费的不合理性。”2007年农行为上市进行股改,“若无社保局的盖章则此项工作无法进行”,于某称,于是迫不得已,农行向社保局如数补缴了费用。
但据部分离退员工为时代周报记者介绍,省农行补缴的时间和数额都十分蹊跷,2005年省农行开始补缴单位保费500万元,2006年418万元,到了2007年激增到5129万元。“从数额上看,仅三年保费不可能达到6047万之巨,可能是为了套用新政策篡改时间。”王凤云对记者称。
另据记者查阅《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规定:“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吉林农行1.1亿保费成谜 曝社保监管乱象(2)”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0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