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员工参加养老保险,是以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交的,为什么在一年当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基数?
答: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的征收和待遇偿付基数于每年7月1日进行调整,因此,7月1日后,企业及员工在缴纳养老保险及计发养老保险待遇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7月1日前则按上二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49、员工在内地已经参加养老保险了,在深圳还需要缴费吗?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经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证明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员工在内地参加养老保险但未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可以在我市申请参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50、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的,或者未按规定缴费的,或者因企业原因造成欠缴社保费的,有何后果?
答:参保企业违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瞒报参保人数或缴费工资、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企业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51、如果员工不愿意参保怎么办,能否不办理参保手续?
答: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企业必须为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企业应当动员员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未履行参保义务的,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如果员工在当地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包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可以不参加深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2、已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还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吗?
答:不可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保险范围,不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53、领取失业或低保救济金期间的人员可否个人申请参加社会保险?
答:不能。正在社保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或在民政部门领取低保救济金期间的人员,由社保机构及民政部门为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该类人员在享受相关待遇的同时,不能以个人缴费的形式再申请参加社会保险中的其他险种。
54、对企业中“挂靠”或“空挂”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所谓“挂靠”或“空挂”是指员工本人不在企业工作,但却将个人档案、社会保险等关系放在企业,由其代管档案和代缴保险的行为。该行为违反现行的法律制度,应予以查处。参保人提供虚假材料参保的,其社保关系无效,经查实后将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已领取的社保待遇也应依法予以追回。企业和员工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员工怎样才能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
答:企业应每月将参保情况向本单位的员工公开,员工可向所属企业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员工也可以通过电话、上网的方式向社保机构查询,或者直接到社保机构业务大厅查询及免费打单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及时监督企业是否按规定参保。市社保机构的查询电话:96888,网址:www.szsi.gov.cn。参保员工输入电脑号即可查询本人的参保信息。
56、在变更参保资料的过程中,因原单位不存在而无法提供原单位证明时,该如何处理?
答:原单位不存在的,当事人可向所属社保征收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效的档案或旁证即可,例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社保卡等等。经审核属实的,予以更改。
57、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否缴纳社会保险?
答:在单位实习的学生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参加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58、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即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怎么办理?
答:如果参保信息的姓名属于误用同音字、户口本载明曾用名、生僻字采用替代字;身份证号码属于行政区域代码变更(非出生年月数据)、正常升位(即在原身份证号码的出生年之前加19,末尾加一位识别号码,其余号码保持不变)的,可以通过本人或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所属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申请办理更改:(1)《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没有被单位聘用的,不需要此项);(2)第二代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本人的情况说明(签署全名并按上指模)。
如果参保信息的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码的年龄变更的,应当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错号更正证明(盖户籍专用公章)。
59、请问社保卡用第一代身份证办理,现号码正常升位且更换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信息里的身份证号码是否需要修改?
答: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即在原身份证号码的出生年之前加19,末尾加一位识别号码,其余号码保持不变),可不予更改,社保卡可以照常使用。另外,建议参保员工在更换新的IC社会保障卡时统一把卡上注明的身份证号码更改为标准的18位号码。
60、员工在投保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有重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二)基金征收(6)”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11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