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方式有2种,其医保报销比例最高相差50%。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注生活的人员;这种备案方式是不会降低报销比例的,按照统筹地区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进行报销的。如江西的居民医保在一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而如果使用这种备案方式备案的,在上海的一级医院就医也是采用这种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不需要降低比例。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用这种备案方式的人相当于是在当地的医疗机构无法处理,所以需要转到外面就医,就差不多是转诊转院了,是会降低比例的,而且是在当地三甲医院的标准上进行降低的,一般会先行自付10%以上,也就是会在当地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上降低10-20%左右。如同样的江西居民医保在上海一级医院就医,如果采取这种备案方式,报销比例在就只有40-50%了。最高会相差50%的报销比例。
所以说需要异地就医备案的,备案方式选择很重要,这是能直接影响待遇的。而且现在的备案很简单,即便已经住院开始了也可以备案,相对来说不会很复杂,一定要备案直接结算最好。直接结算的好处还有就是能够参照当地的医保目录,这是很关键的,比如说广西的参保居民到广东就医,直接结算的话使用广东的医保目录的,广东经济比较发达,在医保目录的制定上,比广西要好,能报销的范围更大,是能省下不少钱的,减轻一些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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