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城乡医保住院待遇
①城乡医保住院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900元。
最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②城乡大病保险
报销比例
12万元以下(含12万元),报销比例60%;12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0%。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为1万元。
最高限额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注
特困供养人员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降7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降80%,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异地转诊人员转诊(复诊)备案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急诊人员因急诊和抢救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低于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急诊人员因急诊和抢救在市内、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低于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
未按规办理跨市、跨省转诊(不含市内转诊)手续、超时办理零星报销手续(超过规的办理时限,但不能超过2年,其中先行支付不能超过3年)、超时办理市内非定点和异地就医申请备案手续等情形,报销比例低于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20个百分点。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含在校学生)按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前往备案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按本市同等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附:
医保断了以前白交了吗
不是。
医保是一项个人和我国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制,每个人都应该缴纳医保费用来享受医疗服务的报销和补偿。在缴费的同时,个人所交纳的医保费用也会进入到医保基金池中,以供后续的医保支付使用。因此,医保断了以前缴纳的费用并不是白交了。
即使医保卡被停用或者医保断缴费了,之前缴纳的医保费用也会被保留在医保基金池中。如果在一段时间内重新缴纳医保费用并恢复了医保卡的正常状态,那么之前缴纳的医保费用也可以用于医疗服务的报销和补偿。因此,及时缴纳医保费用是保自己健康的重要方法,不要因为担心费用过高而选择不缴纳,否则可能会在需要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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