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有哪些特点?
本次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变革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减少”与“两增加”。“一减少”指的是个人账户划入额度减少,在职人员个人账户由原来的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7%—3.2%下调至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原来的本人上年度退休金的3.2%下调至我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两增加”指的是增设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和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参保,门诊统筹指符合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法规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门诊参保范围;“两病”门诊用药保护指未达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护。二是“小共济”与“大共济”。“小共济”指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大共济”指的是将原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放入共济参保的“大池子”里,建立门诊统筹制,实行普通门诊共济保,由全体参保职工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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