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查询的方式有哪些?下面为大家整理一些查询的方式,以供各位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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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打开页面后,输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主要查询内容包括:
1.个人账户基本信息: 参保人员姓名、参保时间、人员类别、人员参保状态、单位编号、单位名称、账户余额等信息。
2.个人账户年进账、消费总额:包括参保人员历年账户进账总额、历年账户消费总额等信息。
3.个人账户进账明细信息:包括参保人员自2010年1月起至数据更新日期止的年龄、个人账户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标志、到期日期、单位编号等信息。
4.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情况明细信息:包括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人员自2010年1月起至数据更新日期止的欠缴月份、应缴合计金额、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缴大额医疗保险费、应缴其他、银行账户当期余额、缴费状态用信息。
5.个人账户消费明细查询: 包括参保人员自2011年1月起至数据更新日期止的结算时间、医疗类别、医疗机构名称、医疗费总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支付等信息。
沈阳医保电话查询
沈阳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4-62161771、96856(社保卡挂失)),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一、参保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和在沈阳就业的外籍员工。
二、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业务经办时间及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经办时间
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为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
(二)经办流程
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缴费核定
网上核定: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缴费核定
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
(1)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网上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在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在当月1-13日登录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四、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含生育保险6‰)、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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