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流程,详情请看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料!
9月1日起,哈尔滨市9区9县同步实施启动了覆盖全市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公布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流程,方便市民医疗保险报销手续的办理。
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启动至今,参保人数达146万人,并陆续将18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居民和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和大中小学生在内)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8年来,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达11万元。此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行,待遇期是自2015年1月1日开始的,将对参保城镇居民中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更多保障。在此项大病医疗保险中,参保人个人不需额外缴费,还设立了起付线的低标准,并将报销范围拓宽至无病种限制,享受分段报销、不设封顶线。
据了解,此次大病医疗保险的施行,最让老百姓称赞的就是“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即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大病保险的顺序进行报销。据了解,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在垫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基础上同时垫付大病保险费用,实现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参保居民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就近在区国寿保险分支机构审核受理,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费用,分别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商保公司予以结算,之后划转到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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