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常州市本级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公布
2016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9月起开始办理。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居民(含今年我市行政区划调整中武进区划归的奔牛、郑陆、邹区镇居民)统一参加市本级居民医保。2016年1月1日起,武进区施行与市本级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经开区居民由武进区、经开区组织实施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二、参保方式
三、2016年1月1日起,市本级已参保缴费居民凭《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纸质)就医,其他就医凭证不再使用。
四、户籍地在戚墅堰街道、丁堰街道、潞城街道的居民,201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由武进区、经开区组织实施。咨询电话:88779324。
五、敬请广大居民关注媒体和社区通告,互相转告并及时参加2016年度居民医保,以免医保待遇受到影响。如需进一步详细了解2016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可登陆常州市人社局官网“资讯中心-专题报道”栏目中查询相关专题栏目,也可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直接拨打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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