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疗保险的“最后一环”。日前,记者从渭南市人社局医保处获悉,自2008年试点以来,渭南全市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医保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含韩城)城镇医疗保险共参保132.2万人,参保率98.7%。
参保人群由起步之初的儿童、学生(包括驻渭高校大学生)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扩大到未被城镇职工医保覆盖的所有城镇居民。保障范围还将城镇居民患者的无第三方责任、城镇新生儿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建立起保基本、保大病的医疗保障体系。
医保基金采取家庭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财政补助资金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至350元,支付比例由40%提高至6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扩大到2196种,并将门诊急诊抢救、门诊统筹和15种门诊特殊疾病纳入报销范围。
据医保处处长刘春铭介绍,目前,参保人持卡可在全市范围内10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67家定点药店及时结算。下一步,渭南将积极与省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开通省内医院及时结算,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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