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
在1998年之后,各路局的养老保险全部移交属地管理,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按月交给当地社保局,退休职工每月的养老金也是由当地社保局发放。大家最关注的一是缴费,二是退休费。缴费是以本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个人交8%,单位交20%。至于退休费如何计算,很遗憾,退休费的计算公式非常复杂,而且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不同的省(自治区、自辖市)计算办法都存在差异,的确无法用三言两语说清楚。但总的一个原则,缴费越长,缴费越多,当地平均工资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越高。如果你是一个普通工人,你和铁路局局长同一月参加工作,每年的缴费都一样(当然实际上这一点不太可能),你们在同一省份同时退休,在排除独生子女、高级技术职称这些特殊加发的情况下,你和局长的养老金会是完全一样的。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目前全国大多数省份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只能达到市一级,而铁路一个站段往往就横跨多个市、州,这就给医保的属地参保带来很多困难。比如广铁集团如果集中在广州市参保,那么在广州以外的职工如果生病,要么只能到广州来看病,要么就就在当地全额垫付,然后再拿回广州进行报销。因为有这些困难存在,所以目前大多数路局的医疗保险在当地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实行的“执行属地医保政策、基金封闭运行、自收自支、自求平衡”这样一个管理模式。至于缴费比例和报销比例,各地的规定略有差别。
三、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所以在你的工资单扣款栏绝对不会出现工伤保险的扣款数。目前少数地方的工伤保险由路局自行管理,其余大多已经移交地方。也就是说,发生了工伤事故,要向地方人社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也由单位向地方工伤保险经办部门进行申领。
四、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当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后,如发生“非本人意愿”失业,就可以向地方失业保险管理部门(一般是就业管理局)申领失业保险金。所谓“非本人意愿”一般是指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等,也就是说如果是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也是单位缴费,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两大类,一是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
最后想强调一点,由于铁路行业的特殊性,某些保险在物定的阶段实行过行业统筹,自我管理。但随着社保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大多数险种都已纳入当地统筹,包括目前没有纳入地方管理的医疗保险,按人社部的要求,也会在几年时间内全部纳入地方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铁路只是一个参保企业,它只需履行参保缴费的义务,而无权去制定社保政策,更无权决定社保待遇支付的标准和水平。由于各地社保政策的不一致,大家如果有关于社保的问题,最好咨询单位劳资的经办人员,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铁路社保你了解多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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