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6省调社保费率新闻被曝光后引起了不少媒体的关注,截至目前,至少已经有上海、北京、天津、四川、重庆、安徽、江西、新疆、山西、河南、湖北、广西、贵州、湖南、甘肃、宁夏等16个省份宣布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
2023年16省调社保费率最新政策解读
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省份均由20%降低到19%。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有助于为企业减负。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此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根据初步测算,符合条件的地区,如果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预计每年可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
中新网北京7月6日电 (记者 李金磊)近日,宁夏和甘肃宣布降低社保费率。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梳理发现,自国务院提出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以来,目前至少已有16个省份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部分地区降低了失业保险个人费率。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2023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23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哪些省份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今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全国有21个省市区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20个省市区是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甘肃和宁夏,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在失业保险费率方面,北京、重庆、四川、江西、新疆、广东、湖北等地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宁夏、甘肃、河南、湖南等地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为1.5%。
其中,在个人费率方面,广西、天津、重庆、宁夏、湖南等地降至0.5%;四川从0.5%降至0.4%;湖北、河南、甘肃、陕西等地将个人费率降至0.3%;广东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降低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的地区,其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有望变多一些。以湖北为例,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下调社保费率,是否会影响职工未来的社保待遇?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天津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湖北指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陕西也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事实上,人社部也多次强调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的。
拓展阅读
关于费率降低
2023年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确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
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实施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2023年社会保险费率适当降低、经国务院批准,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
从2023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23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从2023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23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至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以上是2023年16省调社保费率最新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2023年16省调社保费率最新政策解读”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30861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明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就社会关切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相关问题,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4部门相关负责人9月19日进行了回应。...[查看全文]
近日,天津市颁布的“调整完善社会保险”的“意见”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初始参保年龄由现在的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令人疑虑的是,在高等教...[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