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人员如何申报留杭消费券?
答: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要求二级实名认证以上权限)登录>>>“亲清在线”,在置顶栏目点击“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申报。
(2)系统将自动提供已满足条件的员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单位勾选留杭员工(支持表单批量导入),补充员工个人手机号码,并对员工春节留杭进行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请。(系统生成名单之外,如需补充填报满足条件的员工,可直接新增留杭员工,并填报相关信息。)
(3)申报单位申请后,系统将反馈审核情况。若审核通过,系统将短信通知员工;如审核未通过,申报单位可通过提示信息申请异议处理,补充相关印证材料。异议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审核。
(4)申报期间,系统支持企业进行多次申报。已申报员工,无法进行二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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