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2023年如何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字体时间:2023-02-28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那么,2023年如何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呢?本文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2023年如何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附:2023年苏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政策

关于2023年苏州市区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2006年31号令)、《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税局江苏省残联关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苏财社[2004>154号、苏地税发[2004>242号、苏残发[2004>43号)、江苏省残联和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残发〔2012〕49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地税局残联关于委托地税部门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苏府办〔2005〕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苏州市区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主体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市残联委托市地税局征缴。

二、征缴范围和对象

凡在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从业人员总数1.5%的用人单位均应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征缴标准

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按相关征缴标准缴纳保障金。按规定就业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1人的单位,根据实际差额缴纳保障金。

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2023年征缴标准—本单位已经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2023年征缴标准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标准为41762元/人。

对机关事业单位按2023年征缴标准100%征收。

为了鼓励大、中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对500人(不含)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按以下标准分档征缴:

单位从业人员数

按2023年征缴标准的百分比

1——500人部分

100%

501——1000人部分

40%

1001——5000人部分

20%

5000人以上部分

10%

四、保障金免征标准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公布对小微企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苏财综〔2023〕2号)文件精神,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属于2023年1月1日后新注册登记的,自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2023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自2023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征缴时间

2023年8月1日—9月30日 。

六、基金(费)申报名称及代码

名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代码:90。品目代码:7006。

七、列支、违章处理问题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缴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中列支,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列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凡逾期未缴纳的用人单位,限期补交,并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具体政策由市残联、市地税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65261607、65262107、65266676、12366。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 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7月

以上是2023年如何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社保相关知识 ,请持续关注中国社保网。

“2023年如何计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30846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分享按钮
上一篇: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解读 下一篇:没有了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中国央行前行长周小川:未来要靠个人养老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