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规范法制的社会任何事情都要讲法,众所周知我们在求职或者找工作建立劳动关系时,都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牵动劳动合同的保障双方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只要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社保这一具有强制性责任义务的政策制度就适用了,即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经济损失。
注意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也会终止。因此在现实中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规定,或者劳动者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两种情形发生其中之一的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均应依法终止。
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怎么办?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即工作年限不足十五年,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标准按照每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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