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副省长李斌女士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吉林省省长李斌
人民网北京钓鱼台国宾馆9月23日讯9月23日上午,“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开幕。下午,第一阶段的专题演讲中,8位专家教授从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方面的理论和方法,结合他们自己的研究实践,深刻的阐述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阶段“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专题讨论,吉林省副省长李斌女士做了主题为“扩大就业再就业,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发言报告,全文如下:
就业再就业关乎民生,牵系发展。几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吉林省结合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在扩大就业再就业,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就业再就业事关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一个较大的难题是"人往哪里去"。吉林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企业人员较多,就业再就业压力大。特别是在试点中,130万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绝大多数人员需要转移到新岗位,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意义重大。
一是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将下岗职工从原企业剥离出来,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劳动组织、人员结构、职工素质的优化,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用工、分配制度,企业才有条件参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二是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需要。下岗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既可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也可用作启动资金,通过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实现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就业的稳定,有助于社会保障关系的稳定,从而解除生活保障的后顾之忧。三是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下岗失业人员在实现再就业的过程中,择业观念将得到更新。通过学习掌握新技能,在市场中找到新的就业岗位,有助于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形成和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就业结构的变化,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吉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2005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2%,投资增长53.8%,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27.2%,民营经济增长23.3%,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0.8%和8.8%。
二、坚持就业优先,采取有效的就业促进措施。
在试点中,我省坚持将就业再就业作为并轨的核心工作和前置条件,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动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2002年以来,我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再就业政策,仅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就制定出台了34个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文件。积极就业政策在鼓励服务业、小型加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援助困难群体就业方面发挥了作用。到2005年末,全省47.9万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中,有10.28万人享受了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15.71万人享受了税收扶持政策,1.97万人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政策,2.63万社区公益岗位人员享受了岗位补贴政策。
(二)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省委、省政府号召全民创业。在并轨人员再就业工作中,突出创业促就业这一根本措施,深入开展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试点两年期间,18个省直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近30项系列活动,培养了一批创业骨干,征集推广了一批创业项目,累计促进了54万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已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模式,实现了促进就业与发展经济的紧密结合。
(三)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就业援助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开展失业登记就业登录工作,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建立并轨人员灵活就业申报及协议管理制度,明确对签订《灵活就业协议》的并轨人员给予灵活就业补贴。加强对并轨灵活就业人员的信息、培训、维权和社会保险等服务,提高了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加大对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力度,全省县级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全部设立援助窗口,定期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活动。特别是省政府决定自2005年起的3年内,在全省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0万个,通过政府购买的办法,积极解决"4050"人员、低保困难家庭、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目前,已开发6万个,集中安置了一批就业困难人员。
(四)统筹城乡就业,积极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出台扶持政策,积极发展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再就业基地。依托"万名吉林保安进北京"、"吉林家政大姐"等项目打造劳务输出品牌。组织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开展资源管理、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达到了60%以上。2005年全省劳务输出328.48万人,其中输出城镇劳动力近70万。2005年我省延边州实现涉外劳务收入8.76亿美元。
(五)以就业需求为导向,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以就业需求为导向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市场化和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十五"期间有113.7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规范提高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比"九五"期末提高了45%,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建立起省、市(州)、县(市、区)、街道、社区五级服务网络。省及大部分市(州)建成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中心。普遍建立了职业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分析发布制度,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六)强化失业调控,有效控制失业率攀升。制定失业调控工作方案。强化关闭破产及改组改制国有企业人员安置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普遍建立失业保险、低保和再就业联动机制,规范失业统计,并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试点期间,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4.5%以内,有效地避免了失业率的过快攀升。
在试点工作中,由于我省坚持围绕促进就业再就业开展并轨工作,到试点结束,全省130万并轨人员绝大部分实现了再就业。在享受国家财政补助政策的96.6万并轨人员中,实现再就业94.6万人,再就业率97.9%。从再就业人员构成看,被原企业改制后招用22.1万人,被其他单位招用7.6万人,自主择业自谋职业以及灵活就业64.9万人。在灵活就业中,就业状态比较稳定的占50%左右,保证了试点期间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就业工作的开展和并轨任务的顺利进行,为完善社保试点任务、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奠定了重要基础。全省城乡从业人员数量稳步增长,到2005年末全省各类从业人员达到了1240万人,扭转了"九五"期间从业人员逐年递减的局面。全省基本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试点中为130万名并轨人员兑现经济补偿金108.7亿元,企业现金偿还拖欠债务12.1亿元,不仅缓解了他们生活上的困难,也一定程度拉动了消费,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在试点工作中,我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促进就业的六个体系:
一是促进就业的组织领导体系。将创造公益性岗位,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纳入目标责任体系。将培育创业文化、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等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促进就业、控制失业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监督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是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在制定就业再就业政策文件时,重点做好统筹城乡就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强促进就业政策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长期性。加强法规体系建设,拟出台《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归纳总结促进就业的有效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次,规范政府和社会促进就业行为。
三是促进就业的岗位创造体系。以"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为载体,鼓励支持发展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拓展第三产业,特别是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扩大就业容量。进一步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办法。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和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以项目为依托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
四是促进就业的资金保障体系。合理增加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形成制度性的预算安排。将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免费的职业介绍经费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探索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专项扶持资金,解决历史遗留再就业问题。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经费管理,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资金。
五是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努力构筑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规范高效、服务社会、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失业登记、就业登录、免费就业服务和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等制度,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良性机制。探索发展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就业服务社会化程度。
就业再就业是一项长期任务,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也需要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实践中继续深入探索。我们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关怀和支持,有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吉林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一定会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取得更大进展,为加快推进吉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6年09月23日17:53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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