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的金融市场已经全面开放,外资法人银行已经开始办理人民币业务。毫无疑问,中国金融市场的格局将会发生深刻的变化。那么,在全面开放的金融市场中,保险业与银行业之间的融合是否会更加深入呢?
2006年12月26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2006中国金融论坛上表示,银监会对银行开办保险公司或入股保险机构采取审慎态度。
□本报记者 王方琪
目前的合作模式
一位保险公司银行保险部负责人表示,银行和保险的合作基本上有四种运作模式:销售协议、战略联盟、合资公司和金融服务集团。我国的保险和银行的合作基本上处于第一种模式和第二种模式之间。
这家总部在北京的保险公司和当地绝大多数银行存在合作关系,这些银行中包括了开展此项业务不久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因为这家银行在北京的农村地区拥有其他银行无法比拟的网点优势,合作范围主要是代销保险产品。通过与银行合作,保险公司迅速提高了保费规模,因为银行具有庞大的网点资源和客户资源,这是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构筑全球业务网络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
此外,这家保险公司还和部分银行展开了更广泛的合作,比如代收保费、代支保险金、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
这种合作银行也是一个大的赢家。银行在代销保险产品的时候,会收取比较高的代理费。记者从一家已经改制上市的老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分行2006年第三季度的统计资料中发现,代理保险产品的手续费收入已成为该行中间业务收入猛增的主力军。
“肤浅”合作问题多
然而,银保合作对于保险公司来讲还存在很多问题。
“这是一把双刃剑!”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和银行合作,保险公司的压力越来越大了。”
一方面,随着银保业务规模的大幅度提升,银行收取的费用已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难以承受。另一方面,由于银行机构只负责销售,并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销售人员缺乏对产品的了解以及误导销售等原因,造成退保率不断攀升。目前红火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对保险业的发展实质上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有专家认为,合作“肤浅”是重要原因,如果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产生股权上的关联,实现金融混业经营,这些问题将得以解决。
保险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时期,保险业将稳步参与金融的综合经营,与银行业、证券业的合作将逐步从产品服务等浅层次的合作向机构、股权等深层次的合作发展,实现综合经营条件下的客户和信息资源的共享,使不同经营业务领域的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应对市场挑战
有专家认为,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后,包括银行和保险在内的国内金融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其中,最严峻的挑战来自于国外大型金融集团实行混业经营而国内金融业仍然各自为战。
金融市场放开后,进入中国的大多是国外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优势的全能银行,其业务经营多元化所带来的高抗风险能力,以及跨国公司内部补偿机制带来的灵活策略,都会给我国的金融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业务范围上的不平等将使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境地。因此,银行与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进一步融合将具有重大意义。
刘明康在2006中国金融论坛上指出,银行开办保险公司,或者入股保险机构,关键是要符合相关条件,有关监管部门需要一个“合力”;其次要有一个好的风险内控;第三,需要优秀的经营团队和具备相关经验的从业人员。
银保市场面临变局
某商业银行机构部相关人士表示,可以预见,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对中资银行代销保险产品会产生一定影响。
2004年年底,中国银监会宣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外资银行经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能够在其已获准的客户对象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从事代理保险业务。
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均对此积极响应。比如,东亚银行在厦门代理销售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的两款保险产品——鸿丰分红型理财保险和康裕重大疾病保险。
上面提到的银行人士认为,虽然外资银行代销保险产品从2005年已经开始,但外资银行在内地的客户毕竟有限,因此,对中资银行的威胁还不算太大。但外资银行开始办理人民币业务之后,客户量将很快上升。而且,外资银行的这些客户无疑都是精品客户,这对保险公司具有很大的诱惑,而对中资银行则是一个威胁。
2007年01月05日11:43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王方琪
“2007:全面开放下的保险与银行”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621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