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大大高于欧元区及欧盟平均水平,成为政府重新分配财富、推行社会福利的重要手段
法国是一个高税收、高福利国家,税收制度是政府对社会财富进行重新分配的重要手段。“共享社会财富”是法国税制一大理念。
法国去年的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8%,大大高于欧元区及欧盟的平均水平。
国税种繁多,其中最能体现“共享社会财富”理念的是个人所得税税率高额累进制、企业社会福利税和社会团结财富税。
法国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具体征税对象的收入标准根据家庭人口数目进行计算,对收入的定义是除去可免税优惠部分之后的家庭净收入。凡家庭或主要居住地在法国、在法国从事主要职业活动或在法国获得主要经济收入者,不论是否拥有法国国籍,均需按收入(包括在法国境外的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法国对年收入不足4192欧元者免税,对年收入低于8242欧元者开征7.05%的个税,年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如果年收入超过47131欧元,税率相应升至49.58%。
至于在法国的企业,不管员工收入多少,雇主均需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福利税,其税率也采取高额累进制。法国以法定最低工资为基点向雇主征收4.29%的社会福利税,随着雇员工资的增加,税率逐步上调,当雇员工资超过最低工资的1.6倍时,雇主交纳的社会福利税将高达30.29%。对企业征收的高额社会福利税是法国政府执行全面的社会福利计划的重要财源。
最具有“削富济贫”特点的是社会团结财富税。法国从1982年开始征收“巨富税”,1989年起改称社会团结财富税。根据现行法国法律,如果纳税人的财产净额超过76万欧元,即应交纳社会团结财富税,其税率从0.55%至1.8%不等。如果纳税人财产净额超过1581万欧元,该税种税率封顶至1.8%。社会团结财富税每年交纳一次,其纳税下限随居民收入增加而不断上调。2006年,法国有近46万户家庭交纳社会团结财富税,总额达到36.8亿欧元,约占总税收的1.6%。今年这项税收有望增加到44亿欧元。
通过高税收,法国政府将社会财富集中起来重新分配,推行各项社会福利计划,缩小贫富差距。这主要体现在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制度方面。教育在每年法国政府预算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法国,不仅中小学阶段全程免费,大学生也可享受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以及各种各样的助学金。法国实行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家庭补贴保险为主的社保制度,全国所有就业人员都必须投保。在法国,大部分医院员工是国家公务员,其薪酬由国家财政拨款支付。享受医保者到医院就诊时一般只需交纳挂号费和少量诊费,主要医疗开销由医保系统从其医保账户中扣除。
法国还通过发放家庭补贴和各种减税政策减轻家庭的税务负担,并向有孩子的贫困家庭发放各种补助,以缓解其生活压力。政府每年还拿出大笔资金兴建廉租房等社会福利房,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2008年01月27日10:47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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