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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开局股权捆绑 银保深层次合作

 字体时间:2015-01-1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本文摘要:所谓“天下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金融业也有着类似的发展路径:从最初的混业到严格分业再到向综合经营发展的轨迹 2008年1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

    本文摘要:所谓“天下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金融业也有着类似的发展路径:从最初的混业到严格分业再到向综合经营发展的轨迹 

2008年1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备忘录》明确,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

此次“开闸”的意义主要在于商业银行获准投资保险公司。早在2006年9月,保监会出台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其后,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投资56.71亿元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的股权;中国平安(601318行情,股吧)投资49亿元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的股权。

在2008年全保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表示,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放行标志着金融混业的启幕。

股权捆绑 银保深层次合作

促进保险业洗牌

根据《备忘录》规定,中资银行将被允许投资于国内的寿险及产险公司,但他们不能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试点范围为三至四家银行。

政策松动,市场热情涌动。北京银行欲接手太保集团在太平洋安泰的股权、交行拟收购中保康联51%股权、招商银行将参股招商信诺人寿、建行拟51%控股幸福人寿等,多家银行争抢入股保险公司头汤。

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业务领域的合作由来已久。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3季度,全国共有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近8万家,占全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比例超过50%;在全国总保费收入的5327.92亿元中,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保费收入1006.45亿元,占全部兼业代理机构保费收入的61.49%,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8.89%。

一直以来,银保合作存在诸多问题。银保市场自2002年走俏以来,奉行一对多的合作原则。一对多的优势在于银行可以有较为广阔的产品链,而且能挑各公司的“精华”产品。而保险公司一直都力图改变一对多的模式,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因素考虑,更希望能和银行建立一对一的稳定合作关系。

股权合作被视为解决银保市场问题的途径之一。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对记者表示,“表面上来看,银行投资保险公司,一定程度上会对以银保为主渠道的保险公司产生影响。虽然对个别保险公司会产生影响,但对整个保险市场来说,起到了一个加速发展的催化作用。保险公司可以分享银行本身具有的客户资源、分销渠道。”


 
更深一层次,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徐高林认为,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将加速保险业做大做强和促进保险业的洗牌。“目前,保险行业在继续推进资本进一步多元化、加快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引入健康规范、有持续注资能力的股东,而银行等金融机构无疑是首选。另一方面,鉴于银行雄厚的资本,其介入必然改变保险市场现有的竞争格局。虽然,目前还不足以撼动国寿、平安、人保等大型保险公司的市场地位,但对二、三线保险公司的影响是必然的。”

“银行应该不会选择大的保险公司来合作,更看好一些中小公司,强强联合的局面并不会出现。对这些中小公司而言,是一个发展的契机。”郝演苏表示。

银行战略转型

从银行的角度,参与保险业的经营也是上上之选。一般分析称,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业资金具有长期稳健的特点,能弥补银行业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则认为,“随着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改革,货币政策从紧等因素导致传统的以利差收入为主的银行盈利模式受到挑战,商业银行必须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进行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拓宽盈利渠道,而这需要打破分业经营的格局,大力发展综合经营。这才是银行进军保险领域的最大原因。”

招商证券金融分析师罗毅则谨慎乐观。他认为,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可拓展多元化经营,加大银保合作,增加手续费收入。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银行投资的开闸将成为保险公司扩充资本金,此举可能会加大银行业的风险,毕竟两大行业业务性质、考核方式不同。还要看入股的保险公司的业绩,否则不成银行盈利新增点,反而成为拖累。

TIPS: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股权

2006年10月16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通知》将银行股权投资分为一般投资和重大投资,持有银行股权低于5%为“一般投资”,5%以上为“重大投资”。“一般投资和参股类重大投资余额的合计,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3%;一般投资单一银行股权的余额,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1%。其他重大投资的余额报中国保监会审批;重大投资运用公司资本金的余额,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实收资本扣除累计亏损的40%。”

分析认为,保险资金入股银行可以通过财务投资提高收益水平:当前中国保险资金一直存在投资渠道不畅的困局,尤其缺乏长期性的资金运用渠道;可以整合资源、加快自身业务发展:近年来银行保险盈利能力急剧萎缩,保险公司通过收购已具品牌和影响力的银行,利用其现有的品牌、网络和客户资源,可以较快实现两者业务的有效整合与互动,避免重复投资,获得长远的合作模式和更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实施金融控股集团战略,加快金融混业步伐:从长远来看,以后的金融格局将出现以银行或保险为龙头的控股公司,旗下涉及有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多个领域。

金融控股 从分业向混业转型

范围经济效应

和风险分散效应

“从分业向混业转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仍然是最好的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朱俊生对记者表示。他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公司一方面可以发挥金融资产专用性程度低的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和信誉溢出效应,从而实现理论上的范围经济效应;另一方面也具有在金融企业业务多元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利于降低金融企业风险的效应。

朱俊生分析,在金融综合经营过程中,通过资产和业务的多元化组合能够有效降低金融企业风险,而随着金融企业规模的扩大,也能够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这种风险分散效应包括资产组合的风险分散效应、业务组合的风险分散效应以及规模扩张导致抗风险能力增强。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公司而言,各种金融业务的风险和收益特性不同,通过经营多种金融业务,能够使业务收入来源多元化,同时能够根据金融市场环境变化及时对业务组合进行调整,这些都将有利于分散金融企业的经营风险,促进经营的稳定。

早在2002年11月,中国银行时任副行长华庆山在“世界资本论坛”上发表演讲时就强调,如果不顺应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趋势,中国金融业服务质量就难以提高;如果顺应这种趋势,又可能由于巨大的系统风险及道德风险而使整个经济面临危机。他认为,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分业经营、股权集中的特点,是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型的最佳模式。以金融控股公司作为资本运作的平台,可以在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下,通过兼并收购并设立子公司的模式,建立“防火墙”,从而减轻危机,并减缓监管压力,更好地整合资源。


 
综合经营不能一哄而上

“虽然目前对综合经营的呼声很高,但也不能一哄而上。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公司要实现范围经济效应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朱俊生强调,比如,要利用金融资产专用性程度低的优势,创造综合经营带来的协同效应,就必须有效地整合集团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源,将集团的金融资产在各行业之间进行统一的、科学合理的配置,以提高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综合经营最重要的是能在集团架构内有效地整合资源。如果一个集团架构内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公司之间不能相互依托、实现资源共享,则与分业经营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难以实现理论上综合经营可能带来的范围经济优势。

“保险集团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能够产生范围经济效应和风险分散效应,但这些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如果前提条件不完全具备,则有可能带来范围不经济、风险扩散等不利的影响。”朱俊生表示。

经营模式应由企业自主选择

“选择何种经营模式应该由企业根据效率原则来自主确定,不应该受政府部门人为确定的企业经营模式的局限。但是,从我国保险公司发展历程看,其经营边界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部门的制度约束,甚至是行政干预。”朱俊生直言。

1995年《保险法》确立产寿险“分业经营”的原则。据此,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4个子公司,以满足产寿险“分业经营”的监管要求。但此后保险监管部门对人保(集团)公司的经营边界作了干预,1999年,中保财产和中保人寿分家,分别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客观地说,人保和国寿的分家对于打破当时保险市场的行政性垄断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是对人保(集团)公司经营边界不恰当的行政干预的结果。”朱俊生分析,从人保和国寿此后的发展历程来看,两家公司都具有扩大经营边界的内在动力。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后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于2005年成立人保健康和人保寿险,并于2007年6月复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经营边界又重新扩大到产寿险。

国寿后来的发展历程也大抵相同。2003年,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和机构,经营边界也从单一的寿险扩大到产寿险。

TIPS:安联保险涉足银行的痛苦经历

对于目前已转危为安的德国安联保险来说,2001年并购德国第三大银行德累斯顿银行事件将演变成一场为了忘却的纪念。

并购之前,德国乃至全球金融保险业曾经一度为其高唱赞歌。然而,在并购过程中,一向以严谨闻名的德国人仿佛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注重调查与研究,德累斯顿银行非但没有给安联带来经济利益,反而导致其严重亏损。

当时,混业经营已经成为金融寡头们的共同选择。在积累了丰富的收购经验之后,安联开始打起了关于德累斯顿银行的算盘。安联集团首席执行官舒尔特·诺勒初步认为,未来银行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银行机构将注入更多保险技能,保险代理机构则传入更多的银行业务技术。

2001年7月,双方你情我愿地缔结了这场混业“联姻”:安联以240亿欧元收购了德累斯顿银行大部分股份,使其总资产达到了1万亿欧元。

兼并德累斯顿后,安联发现,银行经营风险对自己来说是一个全新课题。德累斯顿银行所借贷的许多小公司在当时不景气的国际环境下纷纷宣告破产,安联保险不得不用其自有资金去弥补银行经营中的亏损,从而导致自有资本金下降,信用等级随之被下调。
就在诺勒还在执迷于他那伟大的交易计划时,安联核心的保险业务也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受世界经济疲软和突然下滑的国际投资市场及全球性债务拖欠浪潮影响,2001年,国际股市普遍大跌,资本市场倍显冷清,这使得安联保险集团应得的佣金、手续费等收入明显减少。在天灾与自身错误抉择的双重灾难之下,安联保险主宰德国金融的计划濒临破灭,集团也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况当中。

安联集团不得不承认,和德累斯顿银行的合并是该公司史上首次混业经营,由于耽误在操作过程上的时间过多,导致此次合并最重要的关键点——保险和银行两方面的综合风险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了。


 
混业优势凸显 平安布局大金融

国务院批准了两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公司和平安保险集团公司。

1988年5月,平安保险公司在南方一隅的深圳蛇口破壳而出。

平安最困难的时期是1995-2001年。1995年《保险法》明确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监管部门也正在力促分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而正是在1993年的第二届董事会上,平安首次提出综合金融集团化道路的构想。

即便在分业压力最大的时刻,平安还是巧妙地实现了跨行业经营:1996年,平安完成对工行珠江三角洲金融信托的收购,并更名为平安信托;同年,将1991年8月以证券业务部名义开始的证券业务,转到信托公司名下,成立平安证券。

2001年12月,经过长达7年的分业方案修改和完善,保监会正式下发平安的集团改革方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组建,旗下控股平安财险、平安寿险、平安信托和平安海外投资。中国平安最困难的时期至此才终于熬过,并且幸运地未重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拆成中国人寿和人保控股的弯路。

如今看来,金融混业经营前景明朗,当其他金融机构仍在为搜罗金融牌照而四处奔走时,平安集团却已经基本完成了自己的金融控股集团架构,在统一的平安品牌下,拥有寿险、产险、证券、信托、养老保险、健康险、资产管理、银行8家子公司。

接下来平安的新任务就是,怎样将非保险业务壮大,而最终实现各领域业务和资源的整合。一切从平安信托开始。

2003年10月,平安集团对平安信托大举增资22亿元,使其注册资本达到27亿元人民币,成为国内注册资本最大的信托公司之一。

同年底,平安便借助信托平台,巧妙绕过保险企业对银行股权投资的限制,联合汇丰集团,收购了福建亚洲银行,并将其改名为平安银行。

2005年4月和11月,平安信托分别以3亿、5亿的资金量,两次增资平安证券,使其注册资本升至18亿元。

2006年7月,平安集团动用49亿元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4%的股权。

时隔一个多月,平安信托再度联手汇丰,对平安银行进行2亿增资。约两个月后,平安银行人民币业务获批。

中国平安2007年中报显示,2007年上半年,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中国平安的净利润达到99.69亿元,同比增长139.5%,每股盈利达人民币1.39元,创出历史新高。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此增长符合预期,中国平安的混业经营效益开始凸显。


深圳商业银行整合入中国平安,为其带来了大量利润贡献。其银行业务的净利润由2006年同期的人民币100万元大幅增加至2007年同期的人民币10.86亿元。

TIPS:图谋金融控股的企业


 
2002年12月5日,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国内首家金融类控股公司开始试水。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信集团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包括4个全资子公司,即中信实业银行、中信信托、中信资产管理公司和中信期货经纪公司;3个控股子公司,即中信证券(600030行情,股吧)、信诚人寿和在香港的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控股通过投资和接受中信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等金融企业,统一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提供全方位服务,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中国光大集团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简称“北京总部”)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总部”)组成,北京总部拥有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中外合资的光大永明人寿等金融机构,也是申银万国证券的第一大股东。

中国金融业的主力——四大银行也加紧了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步伐。早在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就和境外投行摩根士丹利合资成立了中金公司。如今,中金公司的多项指标已居国内证券公司首位,很多大型国企海外上市都有中金公司的参与。中国银行在1998年用10亿美元在香港注册中银国际,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收购英国信诚保险公司,从事寿险业务。中银国际“返乡”后,中国银行高层在不同的场合也表明,中行的目标就是金融控股,最终实现混业经营。

除了金融企业图谋金融控股以外,产业资本正在全方位进入金融业。曾经创办了平安保险公司和招商银行的招商局集团在整合资源的过程中也向金融业倾斜。如今,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招商银行、招商证券、招商基金、招商保险以及在香港和英国的其他金融机构,去年又和美国信诺保险公司合资组建寿险公司,完整的金融产业链已经形成。

山东电力集团已成功控股了英大信托、蔚深证券、鲁能金穗期货公司,并且成为湘财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和华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北京首创集团现在拥有除了商业银行之外的证券、保险、基金等全部金融业务。另外,以海尔、宝钢、鲁能集团、中远集团等大型国企为代表的产业资本也抓住机会纷纷介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积极打造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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