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记者陈小敏 通讯员彭燕娥)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我市上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对商贸服务型企业的社保补贴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366元;灵活就业人员提高到每人每月184元。7月至今的差额部分,将在本季度发放补贴时补偿到位。
据了解,所谓社保补贴,就是为了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或个人的资金补助。新标准惠及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此次标准调整后,对招录下岗失业人员的商贸服务型企业,享受社保补贴(包括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保险费)的标准由每人每月317元提高到366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251元;医疗保险补贴92元;失业保险补贴23元。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包括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两项保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59元调整提高为184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126元;医疗保险补贴为58元。
补贴标准调整后,社保补贴资金渠道、享受对象和条件、审核程序仍按现行政策规定不变。
“武汉市上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143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