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0月29日讯(记者 孙丰欣 孟琳达)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认真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提出,从2006年以来,根据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案发规律和特点,本市检察机关注意深挖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损失事件和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三年来,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7人,其中大要案14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86.2%。立查县处级干部渎职犯罪9人,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30件47人,致人死亡3人以上的3件7人。其中,市检察院今年通过开展
社保基金专项调查,一举查处了青岛市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办公室原主任于坚(副局级)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把农保基金投资于股市等高风险领域,给国家造成1.2亿元损失的大要案。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国家规定批准登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国家直接造成1330余万元税收损失等一批大案要案。
2006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突出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共立查各类重点案件34件52人。依法立查了青岛市地税局崂山分局税收管理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168万元案;青岛大港海关筹备处查验科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致使夹带大量生活垃圾的废塑料进入我国境内,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案;平度市市场发展中心管理人员违规录用无证人员上岗,发生重大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等案件。
据悉,今后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反渎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集中查办大案要案,以开展集中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为着力点,继续围绕环保、国土、社保等重点领域摸排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效。严肃查办危害公共司法的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食品卫生、医疗医药、征地拆迁工作中的渎职犯罪案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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