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西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883元增加到1023元,月人均增加140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元,是江西历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增量最大的一次。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全年共需增资21.5亿元,将惠及全省128万左右的企业退休人员。
在江西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保障和改善群众基本生活。从2005年7月1日起,江西省连续4年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10项重要措施,明确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中央的部署,2008年底前企业退休的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按照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为了切实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江西省按2008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5%左右标准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调整水平的70%左右调整。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中向基本养老金偏低群体倾斜,月基本养老金在700元以下的增幅较大,达到85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进行特殊调整,对象为企业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和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同时符合高级职称和高龄倾斜政策的,调整时可合并累加计算。
据悉,江西省还明确了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渠道。凡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按全国月人均增资110元的40%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2008年12月31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要求各地确保在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让他们过上一个称心如意的春节。
“江西:1月1日起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0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115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