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2月17日电 (记者 龚读法 实习生 姜越潮)家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的王大伯退休多年,一直以来都是靠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生活,而近日,王大伯在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帐户中比以往多了60余元多,一向老实的他对于这多出来的钱,询问了有关部门后得知,原来杭州市已经将2008年度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调高到了849.7元每月。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浙劳社老[2008]73号)规定,日前,杭州市将2008年度杭州市区(不含箫山、余杭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到了849.7元。并对2008年度办理退休、符合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其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849.7元的,由杭州市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补足。
据了解,2007年杭州市通过对2006年度杭州市区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查,确定了2007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最低月基本养老金为786.1元。2008年度,杭州市再一次通过对2007年的杭州市区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查后,作出了适时调高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决定,将原来的每月每人786.1元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了,每人每月84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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