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联合国统计标准,中国早在2000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程度还呈不断加剧态势。
而从城乡老龄化的分布看,我国农村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2002—2006年,我国农村60岁以上人口数由8505万人增长到982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由10.87%增长到13.32%;65岁以上人口数由2002年的7312万人增长到2006年的8430万人,增长了15.28%.受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等原因的影响,我国城乡之间的老龄化状况出现了逆转,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并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日益突出。而目前,我国现行基本保险制度是在城乡分割的背景下建立的,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定和实施的,对迁移和流动人口缺乏有效的保护,城市中不断增长的农村新移民,产生了一个新的潜在的城市弱势群体。
一直以来,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是我国农村社会传统的养老方式,在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民的养老基本上采取了集体和家庭共担的形式。现阶段,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时难以建立健全的条件下,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实际上是由家庭和土地来承担的,实质也是建立在土地经济基础上的家庭养老保险模式。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接受调查的农村60岁以上老人128.7万人中,依靠劳动获取收入的有48.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37.84%,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有69.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4.08%.而家庭养老保险、土地养老保险是非强制性的,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保险也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
因此,加快推进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是应对老龄化,解决城市化、工业化发展中所产生的农民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建立规范科学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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