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率先实现了居民基本
养老、基本
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现了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从城镇到农村,从职工到居民,从本市人到在津工作的外地人的全覆盖,实现了人人享受
社会保障的目标
本报讯(记者张鸣岐)李继东在本市一家国有企业干了40多年的铸造工,于上世纪80年代退休,当时退休费和医疗费都还由单位负担,可后来单位不景气了,不但医疗费报不了销,就连退休费的正常发放也成了问题。现在本市实现了社会保障统筹发放,退休费、医疗费从“单位保障”变为“社会保障”,从此,李大爷手里多了一个存折一个卡,到日子,拿着存折到银行就取退休金,身体不舒服了,拿着医保卡到医院就看病。李继东说:“现在可松心了,每天光到公园和老伙计们寻开心了。”
李继东所享有的这些社会保障,不仅新中国成立初期人们不敢想,就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本市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也一直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实施。随着
人口老龄化,领取基本
养老金和报销医疗费的离退休人员猛增,加上国有企业效益下滑,一些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医疗费以及在职职工的医疗费难以支付,出现了单位“养不起”的现象,拖欠情况十分严重。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本市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天津率先实现了居民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现了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从城镇到农村,从职工到居民,从本市人到在津工作的外地人的全覆盖,实现了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目标。这个从无到有的对比,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给每个人都带来了福祉。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等项目。据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记载,为了改革从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养老金由企业自行负担的“企业保险”格局,本市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1987年开始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其后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陆续将城镇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纳入全市统筹,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8年企业养老保险实现全市统筹,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经办,2000年9月,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欠发问题,彻底解除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本市实现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启动了
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目前,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6万人和397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1万、268万和196万人,同时,实施了新“三年连调”,为116万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增发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由企业发放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发放。
为了落实企业经营和用人自主权,保障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本市开始了一系列失业保险制度改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本市从1987年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开始起步,颁布了《天津市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对国有企业的全部职工和机关
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征缴失业保险费。1995年,本市颁布了《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
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同时,本市建立了促进就业工作新机制,覆盖城乡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通过经济拉动、政策促进等措施,去年超额完成新增就业35万人的目标任务,通过综合运用工资性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免费培训等政策,帮扶1.86万名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安置保持动态为零,其他困难群体就业率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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