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养老金金融创新案例
首创安泰“遇见未来”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险种类别:养老
投保年龄:18-62周岁
缴费年限:3年,6年,10年,15年,20年,至44岁,至49岁,至54岁,至59岁,至64岁
保险期限:保障至88岁
(一) 年金给付:
本合同年金分为A、B、C、D、E五个品种,分别简称DAD(A)、DAD(B)、DAD(C)、DAD(D)、DAD(E)。
DAD(A)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满四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DAD(B)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满五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DAD(C)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满五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DAD(D)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DAD(E)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满六十五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首期年金领取日,则从首期年金领取日开始我们给付年金。被保险人按月领取年金,每月领取金额为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 满期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 身故、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首期年金领取日前身故或全残,自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下面两项中的数额较高者一次性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1)110%的已缴保险费;
(2)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同时发生一项以上全残时,该给付以一项为限。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按下面三项中的数额较高者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
(1)110%的已缴保险费减去已经领取的年金;
(2)保险金额的二十四倍减去已经领取的年金;
(3)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完美契合了您对养老金规划的需求:
◆贴心的养老年金,许您更轻松退休生活
-年轻退休不是梦——最早45岁即可开始领取,另有4种年龄可选
-年金按月来给付——每月给付保额的10%,稳定的现金流补充社保养老
-领取金额有保证——保证领取金额为20年年金、110%已缴保费及现金价值三者取大,资金轻松保值
-最久领至八十八——年金最高可领取至88周岁,长寿人生轻松安享
-满期更有祝寿金——88周岁将得到3倍保险金额的祝寿金,以贺长寿之喜
◆ 灵活的保单分红,满足您多种生活需要
-红利年年可累积——作为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稳健经营成果,红利每年以复利累积,有力抵御通胀
-灵活领取功用多——红利可因需随时申请领取,余额将继续累计生息,并在满期时一次性给付
◆ 人性的全面保障,陪伴您度过泰然一生
-身故全残有保障——若被保险人在领取前身故,将退还110%已缴保费与当时现金价值的较高者;全残则依约定领取养老金 ?
-轻松保障DIY——可与公司的一系列意外、医疗、重疾附险组成更完善的保险理财计划
◆ 丰富的保单权利,帮助您实现轻松退休
-保单资产可变现——最高达90%现金价值的保单借款,可帮助您应对不时之需
-保单真正可长大——每两个保单年度,或逢被保险人结婚生子,您可申请增加最高20%的保险金额,费率与投保时不变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有待斟酌
条款既是保险产品的表现形式,亦是规定保险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书,用语规范、结构严谨系其本质要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颁《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下称《条款》),机械套用其他险种条款体例,诸多内容有待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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