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看上去似乎很正当,仿佛任何资金都天然需要投资。姑且我们认为这是对的,任何资金的集中管理,至少都面临着保值的压力,尤其像养老金跨度这么长的。人保部未雨绸缪,我们真应该感谢才对。但有不少疑问,请人保部设计理财管理办法的专家们解答一下。
最直接想到的,是很朴素的问题。因为个人的养老钱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是从本人工资里扣的,二是个人打工的单位代缴的。作为缴纳养老金的权益人,我们问问人保部,它根据什么原则能够做到“有效的保值增值”?
在现实中,什么是“有效的保值增值”,几乎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完全的把握。即使有,政府以养老名义成立盈利机构,道德亏欠是天然的。
人保部的网站是这样介绍现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说这“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据说这个制度有很多优点。我相信这是真的。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是这个制度建立的标志。12年来,政府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并存的养老制度。
但为了这个新制度,转型的成本至今都没完全消化。因为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混合式的管理,造成了所谓现实中个人账户的空转。
因为这项制度改革之初,企业不仅要为现有的职工积累个人账户,还要支付已退休和不能满足制度要求的职工的养老金。而后一部分养老金的来源,当时在制度设置上,却考虑欠周,只是笼统地归到统筹账户上。因此这个缺口越来越大,经常收不抵支。而当统筹账户不足以支付现有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时,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混合运作,为把个人账户基金挪用到统筹账户上,带来了方便。
面对这个制度诞生时就有至今没有解决的窟窿(据世行的一项估算,从2001年到2075年,中国这一缺口甚至有9万亿元之巨),个人账户搞投资管理有意义吗?不仅面临着个人账户的主人可以不同意你人保部搞投资,还面临着根本没有钱投资的双重困境。
天下包赚不赔的买卖当然没有,不过财政兜底的保值计划还是有的。那就是国家针对养老金发行特别国债,利率设定可以优惠一点,但也仅限于比长期通货膨胀系数高一点,否则也有扰乱市场债券利息的嫌疑。这是唯一有效的保值增值计划。既无来自市场的风险(因为国债是国家信用担保,有税收作为还款基础的),也无去市场赚钱的道德危机。
说到底,既然国家选择了强制性的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养老制度,就必须用财政担保这个制度的实施。因为所有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福利制度,其运行成本都必须是由国家财政支出的。用参与商业运行牟取利益来弥补之,以国企保值增值的口号掩饰这后面的逻辑,是经不住驳斥的。
(作者系上海独立财经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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