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为4月8日至28日,今年为随迁子女提供的公办高中学位增至1500个
东莞时间网讯 我市2014年异地中考今日开始申请。市教育局日前发布《2014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说明》(以下简称《说明》),2014年异地中考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后于五个工作日内送审,相关审核部门在收到审核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
据悉,今年东莞为随迁子女考生提供公办高中学位增至1500个,比去年增加了230个。今年改变了去年在部分公办高中专门设置随迁子女班级的做法,而实行在公办普通高中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专门用于招收随迁子女。
今年是东莞异地中考实施的第二年,相关申请条件有所调整。根据《说明》,2014年异地中考申请条件具体为: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二年完整学籍,在申请受理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去年,我市异地中考“社保满1年”的门槛,卡住了不少我市省内非莞籍考生,随后政策重新调整,不再要求学生家长必须购买社保及办理居住证时间满一年以上,没有购买社保或办理居住证的家长只要于当年4月28日前办理好,子女即可报名。
市教育局表示,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学生不具备报名资格。并且,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因特殊情况需在我市继续升学的,只允许报考我市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不过,在我市就读的非莞户籍(含港澳)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其父母至少一方为东莞户籍的,可报考划出一定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
■申请条件
有我市初中2年完整学籍 父母缴社保满1年
申请东莞2014年异地中考,要求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二年完整学籍,其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一、3种材料证明具备合法稳定职业
申请人目前在东莞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认定为符合“具备合法稳定职业”。申请受理时,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镇街社保部门负责审核。
申请人目前在本省外市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受理时需提供本省外市的参保明细(无固定样式,但需有参保月数明细)及在本市合法稳定工作证明材料。
本市合法稳定工作证明材料可以是以下几种材料之一:本市劳动合同;本市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4种材料可证明居住在合法稳定住所
申请人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出租屋租赁合同及出租屋租赁证证号,经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可认定为符合居住在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
申请人居住在住宅类的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镇街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可认定为符合居住在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
申请人居住在自建房屋,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由土地所在地管理区(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予以认定,可视为符合居住在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人在申请时提交认定证明,由当地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申请人居住在工厂企业宿舍的,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明》,需工厂企业加盖公章,经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可认定为符合居住在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
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要累计满一年
申请人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申请时提供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经镇街公安部门审核,可认定为符合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条件。按目前条件设置,对居住证办理年限要求为累计满一年以上,且目前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四、省内缴纳社保满一年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中,社保保险指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五大险种,五个险种中目前参保任一险种均可认定为符合资格。按目前条件设置,在我省缴纳社保需满1年以上,且目前处于参保状态。目前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即农保),亦可认定为符合资格。(记者 黄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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