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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1月1日起,东莞市符合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条件的农保参保人(含正在享受农保基本养老金人员),以村(社区)为单位并入职保,合并农保基金和职保基金,建立起“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的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东莞市将实施社会养老保险新政,取消城乡养老保险差别,实现城乡养老一体化。11月18日,在全市建立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动员大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强调了这次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和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辉、副市长李小梅、市政协副主席林明枢参加了会议。
【改革背景】
有利于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2000年11月,东莞市在广东全省率先建立了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把没有参加职保的户籍农居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由于这项制度对缴费率设定较低,对缴费年限没有严格规定,农保基金每年的收支缺口不断拉大。
2006年6月起,东莞市深化农保制度改革,调整了缴费基数,提高了缴费费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金运行压力,但情况仍然不乐观。到今年6月,全市农保基金累计收入47.16亿元,累计支付43.12亿元,统筹基金出现赤字,个人账户很大程度上出现空涨运行。若按现行模式运作,预计到2012年底,农保基金将出现赤字,随后逐年增大,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加上农保制度本身的缺陷,参保人员逐年减少,农保制度的保障功能正在消退。
当前,农职保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国统筹已经提上日程,如果东莞市仍按照现行的制度框架运行,农保将游离于全省养老保险统一制度之外,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完善。因此,东莞市从实际出发,整合农保和职保两项制度,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既有利于社保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行,也将给城乡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受惠人群】
71万名农居民养老无后顾之忧
这次改革,东莞市有71.01万名农居民受惠。这71.01万名农居民,是属于原农保制度范围内的对象。
刘志庚在会上算了一笔账:这次改革,一是提高了农保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农保退休人员转入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待遇水平将在原来人月均231元的基础上,增加到331元。制度实施5年后,新增退休人员将享受职保基金养老保险金保护线430元/人·月;二是形成了稳定的待遇增长机制,原农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改变以往多年不调整的状况,执行原职保年度调整政策。
刘志庚说,在东莞市,户籍农业人口占了户籍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改革解决了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解决了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由此可见,这是一项功在眼前、利在长远的重大改革,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财政投入】
市镇财政、各村(居)负担逾40亿元
据介绍,这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资金投入。据估算,全市共需投入资金48.1亿元,包括养老金16.22亿元、补缺资金21.71亿元,补缴资金10.17亿元。除个人负担的4.75亿元外,其余资金均由市镇财政和各村(居)共同负担。
刘志庚说:“资金投入压力不少,我们要采取各种办法,确保资金投入。市里已综合考虑了不同镇村的发展水平,制定了相应的分摊比例,对资金周转困难的镇街,市财政要做好统筹,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各镇街要提高认识,想方设法,确保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帮助有困难、负担重的村(居)委会解决好资金问题。”
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路线图
昨天,市社保局局长梁冰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解释了实施对象的分类(见下表)农保和职保的合并步骤以及资金投入和改革之后要达到的目标,为我们清晰地勾勒了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路线图。
【改革目标】
彻底解决农保的历史遗留问题
市社保局局长梁冰在会上解释了这次改革的内容。他说,这次改革主要是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使原来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等方面符合职保的制度规定,彻底解决农保的历史遗留问题。
农保和职保合并后,除“分离”出去的第一类人员外,其他的和职保并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一个体系”。
今后东莞将没有职保和农保制度之分,除“分离”出去的第一类人员外,其他参保农居民、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农居民和广大企业职工一样,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一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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