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 雷贤辉)“这是我们的签名。”58岁老人林少屏说。和他一样,目前在世的30余名原芦苞搬运站老职工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养老保险补办问题,但原三水县交通局遗失了他们的档案,导致他们办不了养老保险。昨日,原芦苞搬运站老职工找到记者称,档案失踪后,自1995年起他们开始寻找档案,但一直未果,现在补办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希望有关部门给一个公平交代。
对此,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三水分局答复称,因为没有档案,老职工补办社保无政策支持;而区交通局则表示,档案保管责任并不在交通部门,而在于各个搬运站自身。另外,区交通局也表示,由于目前有100名以下健在的原搬运站老职工存在社保补办难的问题,已向区政府申请,请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这一难题。
寻找档案14年未果
今年58岁的林少屏,19岁起在芦苞搬运站办公室工作,是该搬运站最年轻的职工。至1986年芦苞搬运站解散,林少屏在该站一共工作了16年左右。芦苞搬运站是当时三水县交通局下属单位,属于集体企业。“当时一个月才20块钱,工作非常辛苦。”
1995年,林少屏与搬运站30多名退休职工想办养老保险。但办养老保险要有档案,于是他们向曾经的主管单位,也就是原三水市交通局索取,但却被告知“档案已遗失”。
没有档案可办不了养老保险。林少屏等30多名退休职工到处求助,下至地方政府,上至省信访办。14年了,林少屏他们手上都只有各级政府的证明书和促办书,始终未拿到自己的档案或社保卡。
今年2月3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解决早期离开县以上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只要是固定职工,户籍人口、区(县)级企业,以及参加过社保统筹,那么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补缴一定金额,即可享受国企职工社保待遇。
看到希望的林少屏等人,找到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三水分局,但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档案,补办不了养老保险。”
“社保部门说要档案,交通局说档案丢了。我们夹在中间,真是受罪。”林少屏等老人反映,再过几十天,今年就结束了。“要是再办不了社保,以后可怎么办?”
无档案难补办养老保险
为补办养老保险,原芦苞搬运站员工多次向省、市、区有关部门上访,但都没有得到肯定答复。
据了解,按照现行规定,没有档案的国有集体企业老职工的确补办不了养老保险。“国有集体企业老职工没有档案,就没有办法确认身份,这样也就没有办法确认工龄,而工龄恰恰是办理养老保险的关键性因素。”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对于社保部门的回应,原芦苞搬运站员工普遍反映,档案是由原三水县交通局保管的,现在没了档案并不是他们的责任。
对此,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三水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责任是不在个人,个人也可以去追究。但追究归追究,办理归办理,没有档案无法确认工龄,无法确认缴费标准。更何况,我们不可能随便给他们确认工龄,因为这样对其他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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