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所在的沈阳市是一个老工业基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尤其是随着
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我市
养老保险工作显现出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面临着一定的挑战,特别是近年来
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逐年增加。养老保险支付压力过大,将给未来的
养老保险制度带来潜在的危机。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已成为当前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必须面对的紧迫课题。养老保险基金问题一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特别是在我国的一些老工业城市,都普遍存在着压力过大的问题。究其原因,既有体制层面的老矛盾,又有现实方面的新问题,需要我们追根溯源地进行冷静思考。成因一:制度转型造成历史遗留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企业职工的贡献作为利润全部上缴国家,退休金等一切福利开支全部实行国家再分配。在1986年实行养老保险统筹时,沈阳市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人数就已有100多万人。这部分人的退休工资和视同
缴费年限部分,因制度转型将需求负担留给了我市。成因二:缴费年限过短。目前我国实行连续缴费达到15年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政策。由此导致两方面问题,一是年轻人并不急于参保,参保人群减少;二是我市人均寿命为76.93岁,退休后余命时间远大于缴费年限,
养老金负担加重。成因三:低收入人群缴费压力较大。我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社平工资确定的。近年来随着我市社平工资的不断提高,个人缴费基数相应增加,限制了那些有缴费意愿但收入有限的从业人员的缴费积极性。成因四:银发浪潮的冲击。目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到去年末离退休人员已达到85.4万人,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首。制度内养老抚养比为2.1:1,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最低,基金自我平衡能力减弱。加之我市从2004年起连续6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养老金支出压力逐年增加。成因五:建筑领域农民工参保较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作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其自身价值逐渐得到了社会认可。但农民工参保一直尚未开展起来,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一些企业降低成本,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农民工自身由于流动性较大、工作的稳定性不高、注重近期效益、维权意识淡薄等因素也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们的祖先在很早以前就为我们描绘出一幅老有所养的美好画卷。尽管时光荏苒,岁月沧桑,但人们对未来养老生活的美好期盼一直延续到今天,我们劳动保障人的责任,就是要帮助人们在年老时实现这些美好的愿望。为此,我们要不断寻求夯实基金的新路径——工作推动,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一是充分发挥区县扩面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市、区、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四级平台,重点加大对零申报企业、建筑企业、餐饮服企业及
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的扩面征缴力度,把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做到社区,做到企业,做到每个家庭;二是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执法作用。完善劳动监察支队体制机构,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力量,组织全市劳动监察人员,对我市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情况进行监察,对未参保的督促其参保,对逾期不参保的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在媒体曝光。政策调动,积极引导城镇从业人员参保缴费。要进一步发挥政策在参保缴费工作中的杠杆作用,完善城镇从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从正面引导参保,从制度上制约断保,以完善政策为手段推动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出台农民工参加
养老保险政策。为维护农民工的养老保障权益,今年我市出台了 《沈阳市建设工程
社会保险费管理办法》,按建设工程项目总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将建筑领域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范围;二是调整滞纳金政策。为增加欠缴保费人员补缴的紧迫感,我市将调整滞纳金优惠执行期限,对超出期限补缴欠费的从业人员将提高滞纳金上限;三是强化劳动者从业期间必须缴费的政策。今后未从业人员都需到所在社区街道开具未从业证明,方可中断缴费。不然退休时必须补缴欠费并征收滞纳金;四是制定针对困难群体参保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乡镇企业职工、低收入人员参保续保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对参保的激励和调解作用,促进参保工作;五是严格控制缓缴政策。对困难企业缓缴统筹基金的审批要严格审查,对已批准的缓缴特困企业进行逐户重新排查,认定其缴费能力,作出还款计划,催缴到期的缓缴保费。
【出处: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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