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新疆召开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保障问题工作会议以来,哈密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解决地区未纳入基本
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障问题,截止11月,哈密地区“五七工”“家属工”参保人数达6263人,参保率为82.81%,居全疆首位。
哈密市东河区街道阿牙社区居民王凤英,由于原来工作的企业破产,一直没有退休金。十多年来,领到退休金是她最大的心愿。王凤英说:“那时候,交养老统筹,年龄大了,也没交上养老统筹,所以退休没退休费,现在党和政府的政策太好了,有了养老统筹我高兴啊。”
据介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初始待遇为70岁以下的人员每人每月400元,70—79岁为每人每月470元,80岁以上的为每人每月505元。在此基础上,今年7月
自治区人民政府又下发了“167号文件”,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离退休人员加发冬季采暖费补贴,每人每月120元,对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从交清费用的次月开始加发120元,缴清费用后,70岁以下的人每月领取的是520元,70—79岁领取的是590元,80岁以上领取的是625元。
根据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从11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待遇又将提高。
哈密地区
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杨正萍介绍,10月15日,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98号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中,对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
养老金最低保证数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95元,月人均增加95元,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在交情费用的次月开始月人均增加95元。对已增加的95元,各级经办机构在核对信息的基础上确保11月发放养老金时将部分地和增发的一并发放到位。
【出处:中国广播网】
“新疆哈密“五七工”参保人数居全疆首位”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620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