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史秉恒 通讯员 杨永吉)11月5日,甘肃省召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总结该省首批试点和藏区试点工作经验,安排部署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工作。
甘肃省明确将继续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个人缴费标准仍按国务院 《指导意见》设定的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设置。各试点县在实际工作中可按100元、200元、300元三个档次掌握,允许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增设缴费档次和提高缴费标准。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要负责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补贴和对部分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助,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承担。
据悉,截至9月底,甘肃省首批10个试点县平均参保率已达到94.95%,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随着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全面实施,甘肃省新农保试点将达到34个县市区,涉及557万农业人口,占全省统计口径农业人口的31.38%。
【出处: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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