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某部门负责人在媒体上宣布,国家将实施
事业单位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纳入
社会保险。他还说,国家每年支付事业单位退休金一千多亿元,负担沉重,并且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已经纳入社会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收入差距过大,这次改革的目标就是解决这些问题。与此同时,在有的试点省份传来消息,按照新的方案,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收入大幅度降低,教授也仅有2000元左右;于是,有数百名大学教授提前退休,引起了事业单位人员的普遍恐慌。我觉得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这个试点方案有许多不合理之处,损害了广大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作为政协委员,我有责任提出建议。许多同行也提出意见,希望我能够向政府转达。于是,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召开前夕,我就写了“关于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的建议”的提案。在政协会议召开后,我又征求了许多委员的意见,修改了这个提案。许多委员都感到这个问题很重要,有的委员还带来了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对养老制度改革的担心和意见。由于这个提案涉及到了事业单位广大人群的切身利益,体现了众多委员的共同意见,因此委员们踊跃签名,共有包括教育界、科技界、文艺界等77名委员联署。我们的这个提案被媒体广泛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切。
政协会议期间,国家领导人李克强副总理要到教育界联组会上听取意见。本来预定的发言人没有我,但委员们一致提出要我就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问题发言。委员们的意见被领导采纳。于是,在李克强副总理参加的联组会上,我把这个提案作为发言内容。我说,改革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是必要的、正确的,但前提是不能降低职工的收入,而且按照教育法,教师的工资的收入不低于
公务员的工资收入,这次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却不包括公务员,这势必加大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的收入差距。至于缩小事业单位与企业人员的退休收入的差距问题,不能靠降低事业单位退休金的办法解决,而应该提高企业人员的退休金。我还阐述了大幅降低事业单位人员
养老金不符合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不利于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建议,从大局出发,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应该暂缓施行,等到条件成熟后与公务员退休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我的发言结束后,全场长时间热烈鼓掌。我理解这不仅是委员们对提案的肯定,更是对国家领导表达他们的强烈要求。李克强副总理在听取委员们的发言后,做了简短的讲话。他
没有直接就我的发言表态,但是明确地说,请大家放心,政府是不会让教师的生活水平下降的。这一句话,虽然很笼统,但让我们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
在提案呈交的当年10月,我收到了承办该提案的国家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的答复。文件中写道:“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对待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基本养老金中除了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加发过渡性养老金,并且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就高不就低;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以更好地保证退休待遇。”这个答复意见,基本上满足了我们的要求。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我向教育界的委员们传达了政府的答复,他们一致表示很满意、很高兴,说这是一个国家领导人亲自聆听,而且立竿见影被政府采纳的提案。有一个委员还复印了100多份,让教育界的委员带回去向本地本单位的人报告这一喜讯。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导师)
【出处: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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