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亮点落实立法初衷
■牵动员工五大权益
■尚需立法之外更多努力
■长达16年的立法蹒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至此,这部从2007年底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法律,历时3年,经4次审议,最终在“十二五”规划即将启动、中国的社会保障迎来跨越性的历史时刻艰难降生。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主要散见于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中,制定的主体主要是国务院各部委。并且,其中大部分都是以部委“通知”、“暂行规定”或“办法”的形式发布的行政规章。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层次非常之低,权威性不足,法规之间缺乏衔接,根本就没有建立起基本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体系。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社保基金法律监管主体依法监管的依据,是社保基金法律监管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保险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社会保障的法律文件,填补了我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立法的空白。
【出处: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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