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十二五”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郝富霞代表认为,从加大农村低保、医保、保险“三保”管理力度入手,坚持建设与管理相结合,健全服务网络,积极完善和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使更多的农民得到实惠。
当前,农村社保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郝富霞代表说,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一是城镇低保金和农民低保金差距比较大。城镇居民每月可享受低保金300元,而农民每月则享受100元。城镇居民完全是财政拨款,农民则是按比例分担。二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偏低,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亟待扩大,抗风险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农村养老保险发展极不平衡,绝大多数投保者都是农村干部或在外上班的人,真正的农民投保者甚少。四是即便是农民参加了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可以享受4050政策,农民只能实打实全部上交,不享受任何待遇。五是即便到了开支年龄,与城里人交同样多的钱,待遇却相差悬殊。
何时农民与城镇居民能站到同一起跑线上来?郝富霞代表建议,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加快立法。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形成严密的网络,国家应尽快形成以全国人大制定的《农村社会保障法》为总领的,并配备以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实施办法为补充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农村的社保制度,资金筹措是重要问题。应当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农村生活保障资金,要求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中承担责任,尽快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储备。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补贴资金应采取多元化方式,除了个人缴纳外,可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会保险经费,要吸取城市社保体系运行的经验,尽量缩短农村社保资金的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的转化过程,发挥经济调节器的功用。还要注重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巩固我国农村的“五保”供应制度,确保农村最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当然,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逐步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使农村医疗全面走向社会化,改善农民的医疗条件。此外,还要下力气解除农村养老之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势在必行。
【出处: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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