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宏达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最近提出,今年我国要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重点解决相关各类养老保险之间的缴费年限认定和换算工作(2012年02月12日《京华时报》)。
同样称谓“养老保险”,却因为有“职工”与“居民”之分而形成不同的制度,即使是职工养老保险,也存在着企业职工和机关单位职工养老双轨制的问题。“双轨制”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养老金是社会对劳动者的“反哺”,应该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是必要前提。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单位人员,无论是退休职工还是城乡居民,都是社会人,在养老问题上,每个成员应得到平等回报。
从养老保险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看,应该是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而不是彰显在职时的身份差异。换言之,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应该是趋向公平的,而不是制造差别。养老保险制度暂时存在的差别,缘自于长期形成的城乡经济社会制度的差别,想一时彻底解决不现实。但养老制迟早要“并轨”,这是大势所趋。而积极实施制度衔接,解决衔接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无疑有助于加快“并轨”,促进养老制度的完善。人社部门着手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并明确把重点放在各类养老保险之间缴费年限认定和换算上,说明这不光是个想法,开始动真格的了,符合民意,值得称道。
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正当其时。首先,中国处在城市化的关键阶段,城市化率已经达到45%~50%。而两亿多农民工进城打工,成为城市的新“市民”,加之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加快,都助推着城市化进程。工业化和城市化使社会公众逐渐弱化了与土地和传统社会保护网络的联系,从而使养老保障变得急需。目前的有利条件是,部分新城市人口的显性福利需求还比较低,这就给国家有步骤推进改革留下了一定的时间。
其次,过去30年中国创造了“经济奇迹”,过去10年中国更创造了财政增速远超GDP增速的“财政奇迹”。经济学家林毅夫预测,中国经济快速增长还将维持二三十年的时间。经济高增长在推动经济总量的同时,会大幅提高人均收入水平,而财政高增长则准备了有利的财力与物质条件。国家应该把新增财政收入的较大比例重点用于养老保险等社会福利支出,并适时调整相关政策,积极实施制度衔接,助推养老制度并轨。
再次,中国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应尽早建立更为合理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应付全球最严重的老龄化浪潮的到来。据相关研究报告中表明,目前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很高,负担较轻,有利于经济增长。而人口抚养比在2013年达到最低值之后会逐步上升,到了2030~2035年后,中国将会出现不到两个在职职工供养一个退休人员的局面。所以,现在需要研究的不光是养老金“几连涨”问题,还要着手各类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逐步化解历史问题,最终建立起统一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政府的责任所在。
【出处: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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