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读者陈阿姨向羊城晚报爆料称,最近向她买房的一位外地人,通过挂靠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虚构劳动关系补缴社保,试图骗取购房资格。
对此,广州市房管局明确指出:“非本市户籍居民通过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不能取得购房资格。”
流程:虚构劳动关系再补缴社保
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外地人也可以取得购房资格。于是,不少中介先为外地户籍购房者虚构劳动关系,再补缴社保从而骗取购房资格,费用高达一万多元。
据陈阿姨介绍,她和一位外地购房者欧小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签合同时欧小姐隐瞒了自己并没有购房资格的事实。为了骗取购房资格,欧小姐随后通过虚假劳动关系让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为她补缴了一年以上的社保。得知真相后,陈阿姨认为继续配合这位购房者完成交易会有法律风险,于是决定解除合同。
然而,让陈阿姨意想不到的是,这位外地的购房者竟然到仲裁委告她违约,并要求赔偿十余万元。因为不想配合购房者违反广州的限购政策,结果却意外地惹了官非,陈阿姨显得非常无奈。
律师:应调查撤销相关社保资格
据陈阿姨介绍,这位欧小姐是广州海珠区一个服装店的个体户老板,但为了骗取购房资格,她“摇身一变”就成了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的“员工”。为了核实陈阿姨的说法是否准确,羊城晚报记者来到了广州市工商局查询欧小姐服装店的资料,工商局的“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显示,广州市海珠区时尚唯一服装店的经营者正是欧小姐。其后,记者根据陈阿姨提供的欧小姐的身份证号码,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查询欧小姐的社保缴纳情况,结果显示,欧小姐缴纳社保的单位是一家名为“广东上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那么,广东上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究竟是一家什么公司呢?据该公司的网站介绍,广东上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人员招聘、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劳动派遣、人力资源方案及咨询等业务。其中包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对于陈阿姨的遭遇,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的唐明律师认为,国务院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有如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
唐律师指出,如果公司配合购房者骗取购房资格,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该履行职责,主动介入调查事件。如情况属实的话,应该撤销相关参保人的社保资格。
穗人社局:核实劳动关系难度较大
虚构劳动关系购买社保从而骗取购房资格,尽管劳动关系是假的,但是社保确实是给钱补缴的。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位内部人士坦言,为了买房而去虚构劳动关系补缴社保是新情况,要一个个地去核查是否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很难办到。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任何一个本来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外地人,如果想在广州购房,都可以通过临时一次性地补缴社保的方法成功骗取购房资格?
昨日,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伦小伟明确表示,“非本市户籍居民通过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不能取得购房资格。”广州市房管局和广州市各区房管局的步调一致,意味着无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外地人通过补缴社保骗取购房资格的路已被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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