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圆满结束,近五万名群众受益。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我省各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扎实推进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省社保局局长赵群:
【出录音: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2011年将早期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未参保的集体企业人员以及“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历史遗留的养老保险问题。2011年,我们为四万九千一百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其中,对四万五千名已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的人员按每月45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金,享受冬季取暖补贴和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政策。录音止】
据了解,2011,我省共为这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满足退休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和冬季取暖补助2.3亿元,有四千一百名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参保交费。 (作者:张永安)
【出处:青海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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