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昨日介绍说,今年一季度,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273.2亿元,同比增长三成。在回应广东养老金委托运营问题时,他表示,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全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办法制定并颁布实施后,将对委托投资运营的问题进行统一调整。(4月26日《证券时报》)
对于养老金投资运营,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按规定,养老基金只能存银行或买国债。但是,入市已是大势所趋。一是2001年以来,在覆盖的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中,参保人数平均增速为4.04%,已经低于离退休职工人数的平均增速6.64%,这意味着全国养老保险收支出现赤字并非是遥远的事;二是试点养老金“入市”的13个省市均取得了年平均收益率超过9%的好成绩;三是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还可提振市场信心,引导各类投资者转向价值投资;四是从养老金的积累及人口老龄化的角度来看,我国养老金投资多元化也非常紧迫。从国外来看,养老基金通常配置30%~60%的股票资产。
自去年证监会主席表态力推地方社保基金投资股市以来,社会对于养老金是否可以入市争议颇大,观点也截然相反。如中国政法大学法经济学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认为,养老金入市可以增值保值,存在银行只会贬值和隐性亏损。其中,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更是相互力挺:“地方养老金有一部分用来买股票还是可以的。”但是,在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看来,养老金入市应慎重、慎重、再慎重。如果股市现状不改,养老金就可能像“唐僧肉”一样,肥了某些利益团体,亏了广大老百姓。即便养老金在股市赚了钱,那也是从小股民的口袋里掏走的,赚老百姓的钱养老百姓而已。但是,争论随着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而“尘埃落定”。既然养老金入市已成事实,人保部也正在研究全国养老金投资管理办法,那就请以“刚性的规定”构建良好的公共治理和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养老金入市”的安全。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依法明确和规范养老基金的权利义务主体的法律责任。从国家层面来说,养老金管理涉及财政、人保等多个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恐怕眼馋养老金这块“蛋糕”的人不在少数。没有制度作为基础,养老金投资恐怕会成为人人都想咬一口的“唐僧肉”。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明确权利义务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是必须的。
其次,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投资决策和追责机制。一是逐步扩大和完善投资决策的后评价制度,并将投资后评价的结果直接纳入对承担养老金投资决策行为的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既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范围。二是推行投资决策失误问责。如果养老金投资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各个决策主体包括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领导应主动承担决策失误责任。因为养老金入市几乎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养老金入市给予规范,而缺少制度这一基础,养老金投资的安全和收益都是空谈。
第三,完善治理结构,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一是创新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者的制度约束。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可以规范权力运作,堵塞管理漏洞,减少腐败现象。如在工作人员选聘上, 不能再单纯沿用以往的行政手段和行政方式。要强调专业性、技术性和社会性的特征。二是引入竞争,打破现有不合理的垄断。
【出处:北方周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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