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保尽保”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社保工作的根本要求,近年来,人社部门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养老保险覆盖面逐年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但是,受企业改制、生产经营和职工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越来越多的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了变化,原城镇已参保职工因无力、不愿或不知道续保而中断缴费,养老保险关系中断的“断保”人员日益增多,已影响到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质量,既加大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备付的压力,又直接损害到“断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使他们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能正常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当前,“断保”现象并非仅存在于某个地区或某个企业,而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普遍性。以洪泽县为例,截止2011年12月底,参保人数50710人,实际缴费人数49785人,“断保”925人,占参保在职人数的2%。进一步分析“断保”人员的构成情况和产生原因,不难看出其中的特点:
一是大部分下岗职工由于年龄偏大又无专业技术,生活困难,无力续保缴费;
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工作随意性较大,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断保”人员频频产生;
三是政策认识上存有误区。比如不少下岗失业职工片面地认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不再缴费”,而对今后会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的认识不足;
四是部分个体、私营企业社保意识淡漠。一些个体经营者延续缴费的自觉性不高,参保后长期中断缴费。少数私营企业劳动用工随意性较大,更换频繁,“断保”人员频频产生。
五是政策认识上存有误区。比如不少下岗失业职工片面地认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不再缴费”,而对今后会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的认识不足。
六是缴费基数增长过高,困难群体续保缴费力不从心。
??? 综上所述,“断保”现象的产生,除了经济转型引发的大量失业等深层次原因外,社保政策的宣传、服务也应引起足够的关注。如果“断保”趋势任其蔓延,势必造成扩面成果付之东流,给养老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抓好“续保”工作刻不容缓,必须从以下方面积极应对:
第一,进一步宣传特困群体助保(帮助贷款缴纳社保费)政策,加强对特困群体的助保工作,建议将助保对象扩大至灵活就业人员,政府贴息,帮助特困群体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 第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增强断保人员自我保障意识。通过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班,开展续保专项宣传,广泛宣传养老保险缴费、社保补贴、保险关系接续等政策,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养老保险的舆论氛围。
第三,严格劳动法规约束,遏制随意“断保”行为。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任意中断职工社会保险”,并将其列为劳动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四,深入扎实搞好稽核工作,规范企业参保行为。建立健全参保人员减少的审查、审批制度。对人员增减变化频繁的单位,要及时进行实地稽核,杜绝企业瞒报、漏报用工人数,虚报工资基数的现象和行为。
第五,强化企业改制监管,维护职工社保权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应研究制定对改制、破产及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改制的全程监管和跟踪服务,切实做到职工续保费用提前预留,专款专用。
第六,完善工作机制,搞好续保服务。社保机构应设立“续保”窗口,简化接转关系手续;对断保人员印发《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通知单》,通过企业、社区组织开展跟踪服务。
洪泽县人社局:彭新荣、蒋晓敏、徐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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