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区统计局、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发布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通知指出,经测算,确定2012年“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相关待遇的计发依据,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记者昨日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2年1月起,拉萨市养老保险缴费计算中所涉及的“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使用3500元新标准,比2011年的标准3200元增加了300元,上调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这就意味着,企业参保,需要差额追缴今年1~6月的养老保险费。另外,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由去年的7680元上调为今年的8400元。
关键词【企业参保】 上限调整为10500元
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加速,近几年,我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连续多年上调,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根据全区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进行调整的,所以,每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都会随着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而变化。
拉萨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拉萨市企业申报职工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为9600元、1920元,今年根据‘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00元的新标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应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实际工资高于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即3500元×3=10500元(每月);实际工资低于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即3500元×0.6=2100元(每月)。”在缴费比例上,职工本人承担8%,单位承担20%,最高缴费基数上限每月10500元,单位承担部分为10500元×20%=2100元,个人承担部分10500元×8%=840元,合计2940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每月为2100元,单位承担部分为2100元×20%=420元,个人承担部分为2100元×8%=168元,合计588元。
今年1至6月,由于我区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没有出台,企业职工已按2011年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这期间的差额会在企业缴纳7月份的养老保险费时差额补收。“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企业必须为在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不能以社会保险补贴的形式发给职工个人,让职工以个体参保的形式参保。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一经核实,社会保障部门将对企业进行整改和处罚。”该负责人说。
关键词【个体参保】 全年增加了720元
拉萨市去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全年7680元,今年的缴费标准以上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00元为缴费基数,上调后全年缴费金额为3500元×20%×12=8400元,比上一年增加了720元。“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按个体方式参保,即缴费基数为3500元,全年缴费金额为8400元。”该负责人说,目前拉萨市个体参保缴费已经开始,个体参保人员可带齐有关证件在10月31日前到拉萨市社保局进行办理,并在此日期之前将养老保险费8400元存入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个人银行存折(卡)中,确保银行存折(卡)中金额在8400元以上,在养老保险费扣款后个人银行存折(卡)中有足够余额,以防止个人银行存折(卡)不会因零余额而被金融机构将账户冻结等情况发生。个体参保人员未按时存入当年养老保险费,造成银行代扣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缴费。
该负责人说:“今年上半年,拉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已达19580人,为继续巩固和扩大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办培训班、进社区宣传等相关措施,广泛宣传社保政策的好处,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延伸到社区街道,努力探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率的新办法、新路子,力争今年年底使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2万人。”
关键词【居民参保】 缴费标准没有变化
就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和标准,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拉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和标准没有变化,缴费采取分档、按年缴费的方式,缴费标准设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有条件的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允许参保人选择高于1200元,档差为100元的标准进行缴费,但最高缴费标准不得超过3000元。政府在参保人缴费的基础上,对应参保人自愿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分别给予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的缴费补贴,对参保人选择高于1200元标准进行缴费的,政府补贴仍为85元。2012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正在开展参保缴费工作,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办理参保手续,户籍在单位的,可由单位统一到城关区人社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该负责人说:“如果对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电话0891-6360699(单位)、6337269(个体)、6333591(城镇居民)进行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将耐心为咨询者解答有关问题。”(作者:刘庆顺 实习记者 李如霞)
【出处: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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