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算起,惠及城乡320多万人
本报2月1日讯 (记者 王斌)今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我省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在目前国家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提高10元,达到每人每月65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下半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省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试点。2011年又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即城居保)试点。经过3年先行先试,到2012年7月,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标志着覆盖我省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构建起了人人享有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
新农保的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城居保的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截至目前,我省新农保、城居保参保人数分别达1397.65万人、84.48万人,按月领取待遇人数分别达302.18万人、22万人。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将惠及全省城乡参保居民320多万人。
根据安排,此次提标所需资金,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50个县(市、区)(名单见附表)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其他县(市、区)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政策还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按照城乡一致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山西省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50个县(市、区)名单
太原市:阳曲县、娄烦县
大同市: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
晋城市:陵川县
长治市: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
朔州市:平鲁区
晋中市: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
忻州市: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忻府区、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原平市
吕梁市:文水县、交城县、兴县、离石区、临县、柳林县、石楼县、岚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口县
临汾市:古县、浮山县、乡宁县、汾西县
运城市:万荣县、闻喜县、新绛县、垣曲县、夏县、平陆县
【出处: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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