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宏颖)今年,辽宁省将按照上年度全省平均水平10%的标准,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时还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一线职工的收入水平。这是记者2月1日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消息。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辽宁省各类企业的职工工资也实现了稳步增长,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由2007年的23203元增加到2011年的38713元,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2009年的17092元增加到2011年的22896元。2012年,辽宁省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其中上线为19%、基准线为12%、下线为5%。到2012年,全省签订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0.9万户,涉及职工710万人次。
今年,辽宁省将继续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一线职工的收入水平,并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范围。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下转4版)
【出处: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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