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微博]南宁3月27日电 (记者张红璐)根据近日获批的《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3年1月起,广西对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再次上调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85元以上。按照规定,本次调整仍沿用国家和广西历年来关于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的惯例,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普遍调整方面,从公平及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角度出发,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在此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按退休人员年龄计算,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对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此次养老金的调整也对部分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倾斜: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确保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1720元。(完)
【出处: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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