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制度难落实,好愿望总成奢望,如何让人们真正享受假日乐趣,代表委员展开热议——带薪休假,请别“休在梦里”
【代表委员名片】
刘江敏 省人大代表、河北康旅控股集团董事长
胡晓红 省政协委员、承德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素君 省政协委员、河北经贸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每逢假期,机票、车票一票难求;景区人头攒动,车辆排成长龙、高速路变为“停车场”,拍照变成了“合影”;踩踏事故频发……当黄金周变味儿成“黄金粥”,人们慨叹,何时才能享受到有尊严的带薪休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让人们眼前一亮。然而,这项制度其实并不新鲜,出台几年来效果令人不甚满意,今后究竟该如何“落实”,代表委员们就此展开热议。
领导干部应带头休假,鼓励休假
“您去年休假了吗?”胡晓红委员一落座,记者首先发问。
“没有。”胡晓红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他坦言,如今“白加黑”、“5+2”盛行,加班已经成为常态,带薪休假几乎成了奢望。
记者了解到,2008年起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带薪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带薪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带薪休假15天。然而,原本属于公众法定权益的带薪休假,如今却只停留在很多用人单位的“章程”上。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50.4%的人直言所在单位一直没有实行带薪休假。其中,领导不批是一个重要原因。
在石家庄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小秦感触颇深,前不久,正好赶上安徽同学举行婚礼,小秦鼓足勇气跟领导提出休假申请,领导一句“我都没休呢,你也别带这个头了”生生把他驳了回来。
“随着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用人单位希望通过减少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还有一些用人单位的领导或因事务繁多夙夜在公,往往主动放弃休假,这种‘精神’经过层层传导,就会导致一些员工‘不想’休假或者不敢休假。”但是胡晓红委员认为,倡导爱岗敬业不应该与加班加点划等号。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为了更充分地调动起员工拼搏奋斗的积极性,领导干部首先应该转变观念,带头休假、鼓励休假,充分尊重和保障员工的休假权。
制定一个量化标准,让不休假成本清晰可见
“带薪休假落实难,表面上看是由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造成的,劳动者因为担心丢饭碗而不敢休假。但从深层次来说,公权力支持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才会让用人单位‘肆无忌惮’。”王素君委员说。
她表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这样的“弹性”规定会成为用人单位拒绝执行带薪休假的“正当理由”,应该取消。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了欠假不整改要加付赔偿金,但具体标准语焉不详,有必要制定一个量化标准,让不休假成本清晰可见。
“条款细了、严了,才不会让职工觉得‘有法难依’。必须要让人们明白,带薪休假绝不是单位或者领导的恩赐,而是职工享有的一种实实在在的权利。”刘江敏代表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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